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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专家讲】王小鸿:统战条例明确民主党派职能, 有助更好推动国家建设

发布时间: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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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半年多来,各级各界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扎实开展《条例》学习培训,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进一步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推动新时代统一战线事业不断巩固发展。9月1日起,“统战新语”开设“学《条例》•专家讲”专题栏目,刊发有关专家学者的观点见解,以期对理解领会、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有所启发。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主任王小鸿近日在北京接受独家专访时表示,《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了民主党派的性质、定位和职能,有助于民主党派在中共领导下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更好地推动国家建设。

  《条例》在第三章“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中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

  王小鸿指出,“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最显著的特征,只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民主党派才能共同发挥作用。

  王小鸿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比喻为交响乐。她认为,中国共产党是指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是乐手。“大家在统一指挥下,共同演奏好中华民族的和谐美妙乐章。如果没有指挥,乐手的水平再高,各拉各调就不和谐了。”

  王小鸿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营造了一种和谐的政党关系,既克服了一党制缺乏监督的弊端,也避免了多党制互相掣肘、互相倾轧的恶性竞争关系。

  她说,从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的关系来看,各民主党派无论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还是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党协商,目标跟中国共产党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国家好,为了中国共产党能够更好地执政。

  与试行版相比,此次《条例》明确了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对此,王小鸿指出,民主党派不是西方国家的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而是参政党,《条例》明确了民主党派的定位和性质。

  《条例》还明确规定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王小鸿指出,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民主监督职能,目的是为了促进中国共产党更好执政。“就好像中国共产党作为主驾驶,驾驶中国这辆车要驶向中华民族复兴的目标。民主党派作为副驾驶,目的是增加不同的视野,避免车辆碰到石头或其他路障,让主驾驶更稳当地行车,助车辆更能够行稳致远。”

  王小鸿认为,明确性质和定位,有利于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共同更好地推动国家建设。

  她还指出,在各级人大、政协中都有大量的党外人士。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为他们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与政治协商提供平台。

  “在支持民主党派履职方面,中共中央创造了很多条件,真正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真正落到了实处。”

  《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支持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对此,王小鸿表示,民主党派要发挥作用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支持和帮助。她指出,过去强调民主党派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此次将“思想建设”改为“思想政治建设”,并增加了履职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是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要求。

  王小鸿指出,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非常重要,它不是一般的思想建设,而且要以政治为核心统领。

  对于增加履职能力建设,王小鸿认为,民主党派参与政治协商,如果言之无物,就难以发挥参政党的效能。

  王小鸿表示,作风建设对于民主党派的发展也非常重要。民主党派成员中也有违纪行为出现,各级党委支持民主党派加强作风建设,对建设作风优良的参政党非常必要。

  王小鸿还表示,此次《条例》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的党内法规,民主党派和广大统一战线成员都要深入学习这一《条例》,这对加强党的领导是必不可少的。

作者: 王小鸿
责任编辑: 吴桂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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