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民进网站 > 网上学苑 > 理论研究

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

发布时间: 2023-05-15
来源: 人民政协报
【字体: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光辉旗帜。在长期探索和不懈奋斗过程中,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人所特有的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为深入凝练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民主观,把人民民主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动力,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主体观”

  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成果,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然而世界上没有一个固定的民主模式,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民主制度。决定一种民主是否合理和进步的根本因素,首先要看谁是民主的主体。

  马克思深刻指出:“‘民主的’这个词在德语里意思是‘人民当权的’。”“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社会主义民主区别于、优越于资本主义民主的最根本之点就是非常明确并始终坚持人民是民主的主体,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立场,是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逻辑起点。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以人民为主体的民主政治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时代彰显,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是党长期执政和治国理政的最大底气,是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民主观的最鲜明特色和最核心内容。总结我们党一百年的奋斗历程,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观作出进一步阐发:“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正是这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三个从不代表”的政治实践,赋予中国式民主以强大生命力,这是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现代化建设正确方向和鲜明特质的根本前提。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现代化。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当家作主有机地融入现代化建设一切领域和全部过程,从而不断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更好造福全体中国人民。这正是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民主观的独特内涵和独到价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通于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的全部过程:人民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出发点,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主权,增进人民福祉,是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的初心使命;人民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依靠力量,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依靠人民主体力量推进各领域各层次民主政治建设,赢得民心、守住人心,是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的最大底气;人民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目的,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增强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权利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价值。

  坚持以全链条为载体的“民主制度观”

  民主既是一种价值理念,又是一种制度形态;而任何一种民主的价值理念,无不是通过一定形式和内容的制度安排来体现和实现的。建立并不断巩固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历来是中国共产党民主观的核心内容和价值指向。新中国成立前夕,我们党就开始擘画革命胜利后如何在全国范围建构人民民主制度问题。毛泽东明确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他特别强调,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这个政府的工作人员对于人民必须是恭恭敬敬地听话的。”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的繁忙日子里,毛泽东紧紧抓住人民民主制度建构的两件大事,一是主持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以国家大法的形式确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二是筹备并胜利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国家机构。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反复强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新时期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在建构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和法律体系上迈开了坚实步伐。

  在深入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在民主政治各项基础性制度建设上取得重大成就,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从而不断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制度的强大治理效能。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我们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为人民民主长期奋斗所取得的一条重要经验,是中国式民主的一大鲜明特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之所以是一种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本依据就在于,这是一种全链条式的制度化民主,完整的“民主制度链”有效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权益,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完整制度链条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居于根本性重要地位、具有全局性重要功能,“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进一步发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从而“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式民主的独特体现。其鲜明特点和突出优势在于,通过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多种协商渠道,充分尊重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增进民主共识。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强调,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其鲜明特点和突出优势在于,通过制度化的参与渠道和参与平台,确保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基层民主实践,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政治和社会共同体。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

  坚持以全方位为特色的“民主参与观”

  民主发展史表明,民主的价值能否真正实现,不仅决定于是否有完整的制度载体和制度秩序,而且决定于能否有广泛的参与渠道和参与实践;评价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的,不仅要看民主制度是否健全和完整,而且要看民主参与是否畅通和有效。中国式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一个根本性标志就是我们不仅有全链条的民主制度载体,而且有全方位的民主参与渠道。不断扩大政治参与的广度、拓展政治参与的深度、提高政治参与的质量,保障人民享有真实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鲜明特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根本任务。

  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机贯通起来,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全方位渗透到人民民主的一切领域,既关注和解决国家发展大事和社会治理难事,又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具体需求和急难愁盼的日常琐事,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内容上的整体性、运行上的协调性、大众参与的广泛性和持续性,从而使国家政治运行和社会政治发展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听到人民呼声。这是中国式民主的最大优势,也是最鲜明特色。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彰显以人民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价值,共同构成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强大制度力量。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发展协商民主提到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位置,着力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以众人参与广泛商量为鲜明特质的协商民主,在完善和发展中国式民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进一步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不啻是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鲜明标志,是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进一步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核心价值的重要路径。

  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充分释放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必须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重大使命,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以全覆盖为价值的“民主治理观”

  马克思恩格斯说过:“民主是什么呢?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否则它就不能存在。因此全部问题就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义。”民主的真正意义即民主的价值实现,一种民主是否有价值、有意义,归根到底要看它是否对优化国家治理有用,是否对推进社会发展有用,是否对实现人民权益有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一种民主制度要有用、有效,必须忠实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愿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不断把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愈来愈彰显出巨大生命力和影响力,在当今世界各种民主制度和价值理念比较中愈益彰显出鲜明特色和巨大优势,一个根本性原因就是中国共产党把坚持人民至上作为国家民主制度的核心价值理念和根本运行原则,把保障人民主权、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逻辑,从而使民主的真正意义得到充分彰显,民主的核心价值得到充分实现,在推进国家和经济社会现代化中发挥了特殊作用。

  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主体的全面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和艰巨任务,内在要求进一步强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覆盖性,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机贯通起来,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一切领域,更好实现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有机统一、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有机统一、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有机统一、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心所向是人民民主的最深邃内涵。广泛凝聚民心,形成最大公约数,汇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是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最核心价值。以全覆盖为价值充分发挥人民民主的治理功能、彰显人民民主的治理优势,是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任务。守住民心、凝聚力量,建立在平等和包容基础之上,这正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有品格和突出优势。在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共同政治价值下,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平等价值诉求,最广泛地包容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凝聚一切政治团体和社会力量,形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在平等关系基础上实现大团结大联合,这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价值和突出任务。实现和巩固这样一种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就要充分释放社会主义民主的包容性功能。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涵盖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别和各方面人士,覆盖国家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一切领域,具有极大的政治包容性。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及其深入实践,正是在依靠人民民主力量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彰显出巨大的政治价值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作者包心鉴系中国政治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特邀研究员)

作者: 包心鉴
责任编辑: 吴桂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