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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7-10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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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以来,中央先后颁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有力指导和推动了协商民主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是发挥我国民主政治优势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因此,认真总结中共十八大以来协商民主发展的成就与经验,深入分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完善的方向和路径,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上,必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协商民主。总结和回顾中共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历史和经验,要坚持一致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坚持原则性与策略性相结合、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坚持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相结合、坚持继承发扬优秀传统文化与吸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相结合、坚持理论建构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不断开拓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局面,不断谱写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新篇章。

  (作者:宋菊芳,系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

作者:宋菊芳
责任编辑:吴桂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