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类民主新范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作为中国式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当然既有各国民主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和优势。
民主是全人类共同价值,但当今世界存在着各种不同形态的民主。即使“西方民主国家”范围内的民主实现形式也不是清一色、一个模子下来的,比如瑞士实行半直接民主制就明显不同于英美等国家。世界范围内实现民主的方式就更加多样,不可能千篇一律。
当前西方各种关于民主的理论可以称为“自由主义民主范式”,具体的理论形态主要有:约翰·杜威的参与民主理论,罗伯特·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熊彼特的精英民主理论,丹尼尔·贝尔的技术民主理论,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等等。也包括各种对自由主义民主检讨、批判和反思的西方当代的民主理论和争论,并不构成在范式上的突破。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新中国成立以来70多年的成功实践,社会长期稳定、经济长期高速发展的缔造都有力地证明了中国式新型民主的治理绩效。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的提出,我们在理论上已经概括出一种在价值理念、制度安排、运行方式、民主衡量标准等方面都不同于西方民主的新型民主形态,这种民主形态是溢出西方自由主义民主范式之外,其核心概念、前提假设、基本命题都不能用原有范式来解释,也无法框住。应该说,它正在成为与西方自由主义民主不同的新型民主范式。
(作者高国升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政治学教研室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