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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独特作用

发布时间: 2024-05-27
来源: 团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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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化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认识的基础上,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协商民主作为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全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质和基本规律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价值追求。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将民主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探索和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民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丰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系列制度性规定;党的二十大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把人民当家作主有机地融入现代化建设一切领域和全部过程,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性发展出的重要民主形式。

  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群众充分参与的最真实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协商主体涵盖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协商内容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全方位渗透到人民民主的一切领域。这就使国家政治生活各环节、各方面都体现人民意愿、听到人民声音,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保证亿万人民当家作主、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民主。

  第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具有强大治理效能和生命力的制度化民主。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共同构成的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国家治理层面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成了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链条,为实现有效的民主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实践支撑。

  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和优势,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贯穿到政协工作全过程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的伟大创造。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开辟“中国之治”的重要制度设计和治理平台,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占有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严密而规范。我们要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在党委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把有效协商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和工作规则固定下来,形成协商参与决策全过程的有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协商工作质量,更好地担负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光荣使命。

  第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充满力量和温度。开展民主监督工作,要按照协商式监督的要求,综合运用调研、座谈等多种方法,既重视形式,更强调内容,让民主监督更有温度、更有力量,从而更好地推动共识的实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第三,人民政协参政议政,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体现民智民意。开展好参政议政工作,要明确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性质定位,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善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切实发挥好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职能。

  第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汇聚人心和力量。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要紧紧围绕凝聚共识这一履职中心环节,通过有效工作,把人民政协建设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发展,为巩固和发展中华儿女大团结作出新贡献,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

  把握人民政协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则和关键环节,推动协商民主不断取得新成效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原创性贡献,为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使命。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着力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篇章增光添彩。

  第一,坚持政治性,把党的领导贯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我们要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形成拥戴核心、信赖核心、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的共同意志,在体现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心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取得新发展。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在深学细悟笃行中把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学到手,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坚持和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座谈会制度,扎实开展委员讲堂和委员读书活动,引领政协委员和界别群众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第二,贯彻人民性,形成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生动局面。要充分发挥界别优势,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机制,健全界别召集人制度,强化界别协商意识,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界别协商格局,搭建起党和政府与各界群众的连心桥。要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践行多党合作使命,为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最大限度凝聚起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

  第三,突出过程性,强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要强化协商功能,落实协商工作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完善落实机制,实行好已有的工作制度,推动协商、会议、调研、民主监督等重要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要丰富协商平台和载体,构建多层次协商体系,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着力培育协商文化,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协商成果跟踪督办和意见反馈落实,推进协商成果转化落地,使协商民主的作用更加彰显。

  第四,把握实效性,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转化为生动的履职实践。要进一步打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基础,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政协委员深入调研协商,为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献计出力。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在助力公益保护中的作用,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转化为具体而生动的实践,以优异成绩迎接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

  (本文摘编自2024年第15期《民主与法制》周刊,作者系河北省政协副主席、民革河北省委会主委)

作者: 何秉群
责任编辑: 吴桂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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