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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合作初心 谱写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新篇

发布时间:2024-08-01
来源:团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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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这一制度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积淀而来的文明土壤,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推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光辉实践,发展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成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伟大征程。

  探索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之路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团结全国各革命阶级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而奋斗。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中,中国共产党逐渐确立了在各种革命力量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在长期斗争和实践中,自觉地、郑重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948年4月,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他们公开表示,愿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共同为建立新中国而奋斗,从而在政治上实现了从同情和倾向中国共产党到公开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转变,与中国共产党一起走上了合作建国的道路,历史的新画卷由此展开。

  协商建国,人民当家

  新政协的召开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立。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执政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不断推进多党合作制度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共中央领导集体,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确立多党合作“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明确了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方针政策,创立了与民主党派合作的多种形式,确定了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奠定了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长期发展的基本格局。

  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共中央领导集体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明确多党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并提出了一整套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与政策,确定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共中央领导集体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进一步提出必须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制定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推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中共十六大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继往开来,先后制定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两个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的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深入发展。

  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多党合作事业,形成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并深刻阐述了这一制度的独特魅力和显著优势,明确提出了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战略举措,为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进入新时代,专项民主监督开展有声有色,议政建言、作用发挥展现新风貌,政治协商成效显著,制度体系日益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顺应新时代,取得新发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彰显出独特优势,也为世界政治文明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单位: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

作者:胡刚
责任编辑:吴桂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