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体现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全会作出的这一重大改革部署,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高度重视,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新的伟大实践。
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是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性认识的不断深化
从党的创新理论发展演变来看,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三不腐”,强调“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2022年,党的二十大强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从“三不腐”到一体推进“三不腐”,再到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规律性认识的不断深化,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不断丰富完善的生动实践。
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是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是潜藏在改革背后的风险隐患。经过新时代以来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只有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在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才能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确保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是确保改革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方向前进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保证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将对权力配置和利益格局作出深刻调整优化,涉及范围广、触及利益深、攻坚难度大。如果不能有效堵塞腐败的制度漏洞、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改革就可能存在出现政治偏差的风险。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就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是营造改革发展有利政治环境的关键举措。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态度、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工作作风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为保障。通过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祛除为政不廉、为政不勤、为政不公等病害,促进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清淤除障、保驾护航。
立足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这一目标要求,深刻把握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的主要任务
新时代新征程,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必须着力在健全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上下功夫、见实效。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紧扣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机统一的属性特征,深刻把握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健全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首先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带头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实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全方位、全过程领导,确保党中央始终牢牢掌握正风肃纪反腐的领导权、主动权。
健全各司其职、统筹协调的责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是全党的共同责任,依靠全党力量治理腐败。主体是否明确、要求是否清晰、落实是否到位,事关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质效。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责任体系,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推进机制,实现“两个责任”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统筹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部门监管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履行应尽责任,推动形成统一联动、合力运行的责任落实机制。
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加强系统集成,使制度建设与管党治党需要相适应、与党的各项建设相配套。进一步加强派驻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的统筹衔接,深化运用“室组地”“组内地”等协作机制,强化监督信息互通、政治生态共研、办案成果共用,提高监督治理效能,不断凝聚监督合力。持续深化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与管理机构党的领导体制和党建工作管理体制相适应、相协调的责任制度和监督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
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评价体系。一体推进“三不腐”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考核评价是其中的重要环节。要把案件查办、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监督教育等情况纳入评价内容,充分体现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坚决纠正搞简单量化考核、为办案数量“下指标”等政绩观偏差问题。强化成果运用,把一体推进“三不腐”与政治生态分析紧密结合,推动腐败治理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紧密衔接。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以忠诚履职尽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在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上积极探索,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极其复杂、极其艰难的斗争,以改革实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最高政治原则,加强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链条,推动反腐败斗争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贯通协同,发挥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治、纪律执行、制度完善的重要作用。健全情况通报、意见交换、专题会商等多项工作机制,构建上下一体、左右衔接、内外贯通的大监督格局,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深化整治,对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深挖彻查,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精准施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不动摇,聚焦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紧盯“一把手”、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进行到底。
强化以案促改。坚持一手抓办案惩治,一手抓整改治理,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推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升治理腐败综合效能。持续把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作为源头反腐之策,聚焦重点领域暴露出的问题,牢牢抓住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项目审查审批、资质审批监管等重点领域暴露出的问题,健全重大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通过深化改革阻断腐败滋生蔓延,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推进思想筑廉、道德育廉、制度助廉、纪律督廉、宣传倡廉。深化运用党纪学习教育成功经验,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把纪律教育融于培训学习中,促进党员干部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推动实施水利廉洁文化工程,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着力挖掘黄河文化、长江文化、大运河文化等蕴含的廉洁元素、廉洁基因,把廉的要求融入水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作出水利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