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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隽琪来张掖市调研

发布时间:2012-04-24
来源:张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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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陈 露)4月1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带队,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石宗源为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朱永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严以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郑荃,全国人大代表萧玉田、刘基、王敏刚等为成员的《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实地考察文物保护、“全国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等情况。

  当天,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大佛寺、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滨河新区、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等地,实地了解我市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情况。在19日召开的座谈会上,石宗源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主要目的就是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导下,督促、支持各级政府和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推动我国文物保护事业全面发展。

  座谈会上,市委书记陈克恭介绍了张掖概况,市委副书记、市长栾克军对我市贯彻《文物保护法》情况和“全国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听取汇报后,检查组指出,张掖市委、市政府严格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先后组织实施了一批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使部分濒危文化遗产得到了及时抢救和保护,不仅推动了全市文物事业的发展,而且提升了城市的文化品位,有效实现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的良性互动。张掖是一个绿洲城市,生态环境好,农业基础好,素有“金张掖”的美称。张掖更是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地方,是国务院1986年公布的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组来张掖开展文物保护执法检查具有更加特殊重要的意义。

  检查组指出,文物凝聚着对民族历史的记忆,体现了民族精神家园的结晶,是今人与民族祖先进行对话的载体,是无价的民族瑰宝。依法做好文物工作,是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也事关国家的文化主权和文化软实力,对贯彻实施好《文物保护法》,推动文物保护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促进中华儿女的文化认知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结合文化强省建设,甘肃适时提出创建全国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创新示范区,是一项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重大文化工程,是在西北地区乃至全国都有着重要影响和战略意义的一件大事。张掖市作为示范区的核心区,在文化传承和创新发展中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检查组强调,“全国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是一项新课题,不能有排他性,要注重不可替代性。要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要注重培养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特别对于张掖这种文物比较集中的地区,使群众掌握一定的文物保护知识非常关键。建议在中小学开设文物保护相应课程,同时,建立对群众参与文物保护的奖励措施,并形成体系,使文物保护由少数人保护变为多数人保护。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马尚英,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朱雪明,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德祥,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范鹏,市上领导陈克恭、王开堂、栾克军、徐永成等陪同检查。

  (责任编辑:吴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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