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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会内监督工作研讨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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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民进会内监督工作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7月21日,民进会内监督工作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监督委员会主任刘新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席、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卫小春主持会议。

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监督委员会主任刘新成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新成指出,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内部监督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2019年12月,《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正式印发,这是指导民主党派开展内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文件印发以来,民进全会深入学习贯彻《纪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稳步推动会内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也积累了宝贵经验。当前民进违纪违法会员和受到纪律处分会员呈上升趋势,强化对会员的教育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纪律处分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会内监督工作,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

  刘新成强调,继续推动《纪要》在全会的学习贯彻,把《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内监督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落实到会内监督各项工作当中,是全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工作任务。各级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学习《纪要》和《条例》精神,切实担负起专责机构的责任。一要找准监督委员会在会内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定位,监督委员会要在同级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监督委员会是内部监督工作的专责机构,上级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下级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二要严格按照《纪要》规定履职尽责,要严格按照《纪要》和《条例》规定的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职责、监督形式开展工作,让内部监督活动始终在制度的框架内进行;要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监督实效;做好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有效衔接。三要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政治学习,深化理论政策学习,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卫小春在总结讲话时指出,中央和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履行参政党职责的高度认识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监督委员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强化日常监督,着力加强对会员的廉洁自律和预防警示教育,推进教育常态化。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发挥顶层设计的指导作用,又要尊重和鼓励地方的首创作用,创新会内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在加强监督实效方面取得突破。要进一步加强各级监委会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会议交流了各省级组织监委会贯彻落实《纪要》精神的经验做法,研讨了中央和省级监委会如何在换届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对贯彻落实《条例》《中国民主促进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提出了意见建议。

  民进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民进部分省级组织有关负责同志、各省监督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民进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梁红星,组织部副部长邱江霞列席会议。

作者: 刘晓斯
责任编辑: 张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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