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达峰:深刻把握“为公”“为民”本质要求 夯实正确政绩观思想根基
4月23日,民进中央领导班子“参政为公、实干为民”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在京举行,民进中央主席蔡达峰主持学习并讲话。讲话全文如下——
深刻把握“为公”“为民”本质要求 夯实正确政绩观思想根基
——在民进中央领导班子“参政为公、实干为民”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上的讲话
(2026年4月23日)
民进中央主席 蔡达峰
按照民进中央领导班子“参政为公、实干为民”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要求,我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文集,思考了一些问题。下面我谈三点心得。
第一,政绩观问题是根本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这一精辟论述,直指本质,意味深长,需要深刻领会。
政绩是指政治工作的业绩,或者说是具有政治效果的工作业绩,有明确的目的和客观的效果,也接受公众的评价,包括被认为是良好的和不良的业绩。
政绩观是对政绩的认识,也是从事政治工作的动机,包括正确的或错误的观念。每个政党、国家和政治组织有各自的政绩观,反映了各自的性质、目的、职责和准则。政治工作者有各自的政绩观,反映了各自对组织和自身关系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党的政绩观,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根本目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指引和激励全党不懈奋斗,创造了非凡政绩,赢得了广泛拥护和赞颂,成为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在党的领导下,“为公”“为民”成为了国家机构的政绩导向和行为准则,凡国家公职人员以及从事政权相关工作的人员,无论何种政治身份,都以“为公”“为民”为己任。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各民主党派始终坚持参政党性质定位,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合作共事,以“为公”“为民”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体现了崇高的道德情操。在8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民进铸就了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爱国、民主、团结、求实,坚持立会为公的优良传统,坚守了“参政为民”的使命责任。“立会为公、参政为民”是民进政绩观的内涵,也是民进自身建设和履职尽责各项工作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
第二,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从业者都有“为公”与“为私”的认识问题。“公”与“私”是对活动主体的相对区分,近似于“我们”与“我”的关系,反映了对主体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的认识。这种区分是抽象的,在现实生活中时常被误解,导致公私关系混淆,进而损害“为民”的效果。
我粗浅以为,“公”是指全体或总体,“私”是指个体或局部,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构成了具有一定秩序的关系。“私”的最小单元是个人(或私人、自然人),最小的组织是家庭,它们自然形成了各种组织,建立了各种社会关系和秩序。私人的事务称为“私事”,决定私事的权利称为“私权”。“公”也称“共同体”,人类社会是最大的共同体,称为“天下为公”;“天下”最大的政治共同体当属国家,也称“公家”,国家内部的各种组织及成员均以“为国”为本职。全体的事务称为“公务”,决定公务的权力称为“公权”,行使“公权”的规则称为“公法”。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建党革命到建国执政,始终为公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为公为国是一致的,根本是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各项事业以人民为中心,国家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民造福,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任务是公正处理全体与局部、大众与小众等各种关系,防止利益垄断、利益集团等影响“为民”目标。
从这个意义上说,正确政绩观与错误政绩观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为民”。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开展政绩观教育,就是要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政党成员乃至更多的人,坚持共同“为民”,防止各自“为私”。
对于个人来说,树立“为民”的政绩观,首先要正确理解自身需求与外部要求的关系。个人既是家庭成员,也是社区、单位、政党等组织的成员;既拥有权利与义务,也担负权力和责任;既要从社会和国家得到保障,也要为社会和国家作出贡献,妥善处理这些关系,就要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由此支撑的职业观、政绩观,正确把握“为私”“为己”的动机,正确理解“为人”“为公”“为国”“为民”的要求,克服利己主义、本位主义等不良意识。
对于国家干部来说,更要提高政治意识,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忠于职守、服务群众;要时刻保持政治清醒,端正为官意识,严谨规范用权,发扬实干精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错误思想和行为;要避免政绩误判,以为只要经济发展了,群众就安稳了,党群干群关系就没有问题了,忽视了“民心”工作的要求;要警惕职务错觉,以为有了职位就高人一等、养尊处优,接受监督就抱怨“为官不易”,产生消极的政绩观;要防止以权谋私,利用公共资源,为个人、亲友或小团体谋取名利,这必然会侵害他人和公众利益、伤害权力的公信力,最终也会受到权力的制裁;要力戒急功近利,眼睛向上、显摆能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势必会违背规律和规范,导致动作走样、态度扭曲,出现弄虚作假、盲目蛮干、形象工程等严重问题。
第三,切实加强政绩观教育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把握党性这个根本要求,开展了一系列集中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党风党纪建设。本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强化党性对政绩的要求,着力纠正错误政绩观,促进政绩更好体现党风、遵守党纪,确保党的作用和形象。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各民主党派正在开展“参政为公、实干为民”主题教育。民进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发挥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巩固团结奋斗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加强参政党建设的高度,从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大局,把握本次主题教育的意义和要求。
要以主题教育为主线,增强全面从严加强自身建设的自觉,深化对参政党性质定位和作用的认识,深化对优良传统时代价值的认识,坚定“为公”“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坚持以学促建,在学习中深入思考,加强自我教育,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境界,充分发挥领学示范作用,精心准备联系点等宣讲材料,发表学习体会。
要抓紧抓实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健全制度各项任务,与实施年度工作要点有机结合,以纠正错误政绩观为切入口,深刻检查自身的认识问题、表现问题和工作成效问题,全面审视班子、机关和会员中的错误现象和问题苗头,强化以案为戒、以案促治,坚持风纪齐抓,加强相互监督。
要加强对地方组织主题教育的督促检查,办公室要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提出建议,把主题教育作为地方组织换届筹备工作的前序,与深化政治交接相结合,加强对人选的政绩观考察,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换届环境。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落实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推进机关建设。
同志们,取得政绩需要良好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前提是要具有正确的动机和信念,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我们要以本次主题教育为动力,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实践能力,取得更好业绩,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