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版

参政议政平台 邮箱登陆

当前位置: 首页>履行职能>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我国城市超标准洪水频发现象应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2020-10-16     来源:民进厦门市委会

放大

缩小

  2020年汛期以来,我国多地发生多轮强降雨,造成严重洪涝灾害。据国家水利部数据显示,6月底,全国范围内有16个省份的198条河流发生了超警戒线洪水。城市超标准洪水频发现象,折射出我国在水文计算方法、城市水利规划建设与水利工程管理角度存在的问题。

  1、现有水文计算方法与规范存在不足。由于城镇化40年的建设进程,使得现有城区地形地貌、过洪能力条件发生巨变大变化;全球气候变暖、厄尔尼诺现象加大了极端天气出现概率。传统的纯统计学水文计算方法以及相关水文规范制定时间早、局限性大,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需求。如《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在2006年制定,已不能适应当前城市复杂的水文环境。

  2、城市规划中水文专业人员参与不足。洪水的产生有暴雨和产汇流条件两个大的因素,城市规划和建设对产汇流条件影响较大。城市规划一般由城市规划部门和设计单位完成,在规划制定中水利和水文专业人士介入较少。虽然,也有水文专业人员参与暴雨公式等,但城市规划与水利学科领域关注点不同,导致城市后续建设与防洪防涝现状不匹配。

  3、城市防洪大数据与信息化建设不足。建国至今尚没有一套覆盖全国的、统一体系的暴雨频率图集;工程水文学基础理论研究弱、实用产品开发弱,特别是全国性的城市防洪信息化协同建设不足。

  4、城市防洪排涝建设后期管理养护不足。城市排涝设施除了水利部门负责的工程以外,还有不少由市政、园林等部门管理。部门间管辖衔接不畅,相互配合协调不足,容易产生后期管理、养护不到位的问题。如,秦淮河就出现“防洪大坝开会所”违法问题。“九龙治水,各管一段”模式,不利于政府统筹投入,导致水利专业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为此,建议:

  一、对现有城市防洪标准中洪水频率计算方法修正。在国家层面,由水利部组织专家修正现有城市防洪标准中历史洪水序列统计比重。如按建国之前、建国之后至改革开放之前、改革开放之后序列按不同统计比重进行频率加权平均计算,具体比重系数可结合我国历年防汛实际研究确定。同时结合新时期城市建设和防洪面临的新形势、新需要,组织专家研讨,加快相关水利、水文规范更新速度与频率,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二、立足城市防洪防涝实际,合理实施城市规划。城市建设需要综合多门学科知识,也需要跨专业的交叉融合,要让更多的水利、水文等相关专业人士和机构参与城市规划。比如,明确新编制城市规划,必须有水利设计咨询资质单位和水利、水文专业技术人员参编其中。

  三、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补水利信息化短板。以水利行业“补短板”为总基调,加快融合、创新、协同,借助大数据分析、云计算(存储)、人工智能,进行水文气象大数据分析(历史暴雨系列+历史洪灾分析)+实时暴雨监测+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利用“水利一张图”,进行全国性的智慧水务、智慧河长、城市防洪信息化协同建设。

  四、破解“重建轻管”,强水利工程项目监管。加大水利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加强防洪排涝工程设施管理和日常维修养护,保障水利工程安全稳定运行。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社会化管养服务,弥补当前人员短缺和监管不足问题。比如,引入PPP模式,将城市河道按流域划分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包,承包期限规定为十五年以上,企业不仅要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还要负责后续维护和治理。政府部门每年进行考核,达标才按比例支付相应款项。

  (作者系民进会员,厦门市国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总规划师、高级工程师薛国强)

作者:薛国强     责任编辑:刘政
Copyright 1996 - 2020 www.mj.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民主促进会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编信箱
京ICP备0502631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1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