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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燕 陈潜:统筹绝对贫困、相对贫困“两类”对象帮扶 接续推进“两战”衔接

发布时间:2020-10-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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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取得了重大决定性成就。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完成期、收官之年,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启动期、关键之年,更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交汇期、衔接之年,在“三期叠加”、“三年融合”的关键时间节点,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继续攻坚,有的放矢缓解相对贫困,全面接续乡村振兴战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顽强奋斗。

  关键词:绝对贫困;相对贫困;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脱贫攻坚战作为党的十九大确定三大攻坚战之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七大战略之一,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和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两战”都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具有基本目标的统一性和战略举措的互补性。在“三期叠加”、“三年融合”的关键时间节点,必须牢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的谆谆教诲,统筹绝对贫困、相对贫困“两类”对象帮扶,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战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统筹推进。

  一、“四个不摘”:坚定不移推进继续攻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贫困人口从2012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2019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15年的3416元增加到2019年的9808元,年均增幅30.2%[[[]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这些成绩的取得,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既来之不易、弥足珍贵,更要巩固提升、防范返贫致贫,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摘帽不摘责任,聚焦目标再加压。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作为“扶贫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他强调,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2015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时也指出,随着越来越多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摘帽,一些地方出现了工作重点转移、投入力度下降、干部精力分散的现象[[[]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摘帽不摘责任,要坚决克服疲劳厌战、松劲懈怠等思想,确保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一要持续完善组织体系,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推进五级书记抓扶贫,加强书记调度书记力度。二要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提升工程,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夯实乡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党在基层的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三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到脱贫攻坚第一线去“解剖麻雀”,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升工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改进扶贫方法,争做先锋和表率。

  摘帽不摘政策,留出一定缓冲期。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注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每次考察扶贫,都特意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去调研,他强调,要留出缓冲期,在一定时间内实行摘帽不摘政策[[[] 2015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帽不摘政策,既要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举措,也要保持扶贫政策相对稳定,更要狠抓产业、就业,持续帮助贫困人口稳定增收。一要加大就业岗位开发,聚焦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开发护林、保安、助残等公益岗位,增加贫困人口工资性收入;加强外出务工措施激励,通过就业奖补、稳岗补助、交通补贴等措施,鼓励引导贫困人口走出家门勤劳致富。二要加强主导产业开发,坚持因地制宜,用好国家地理标志、省市名优产品等“金字摘牌”,发展好乡村旅游、蔬果种植等特色产业,形成“基地带动、股份合作、共建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加贫困人口生产经营性收入。三要强化带贫主体激励,加大产业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等选派力度,将带贫经营主体纳入重点帮扶范围,进一步帮助带贫经营主体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和带动贫困人口发展产业和就近就业。

  摘帽不摘帮扶,扶上马再送一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任务能否完成,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作风[[[] 2019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据统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90%以上得到了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支持,三分之二以上主要靠外出务工和产业脱贫,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上升,转移性收入占比逐年下降,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摘帽不摘帮扶,在脱贫攻坚收官的关键时期,要继续凝聚扶贫队伍、农村致富带头人、带贫企业和贫困群众的合力,加强帮扶措施落实,切实巩固脱贫成效。一要保持帮扶队伍稳定。继续推进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稳定,在脱贫摘帽后的一定时期继续开展帮扶,防止帮扶力量急剧减少造成帮扶措施和力度大幅度减弱。二要培育好农村致富带头人,紧抓“选、育、带”提升贫困人口技能水平,逐步将贫困人口由打工者变成创业人,把贫困人口由股东变成合伙人,让贫困人口由被帮扶者变成帮扶人,促进更多乡村本土人才回到家乡干事创业,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三要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加快建立“先干先得、多干多得、不干不得”的正向激励机制,对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的脱贫户给予一定奖励或政策倾斜;构建分级评价标准,根据贫困状况、年龄和劳动能力等,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行不同力度的帮扶措施,逐步转变“全有”“均等”的分配模式;转变帮扶方式,改变简单给钱给物做法,除普惠性、保障性政策外,更多采取以奖代补、事后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

  摘帽不摘监管,强化防返贫监测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适时组织对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 2019年4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据各地初步摸底,已脱贫人口中有近200万人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中还有近300万存在致贫风险[[[]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摘帽不摘监管,要健全“精准画像”预警机制、完善“全面保障”巩固机制、强化“特殊群体”帮扶机制,正确处理继续攻坚和防范返贫的关系。一要健全“精准画像”预警机制,开展精准排查,建立健全定期跟踪回访制度,加强脱贫人口“回头看”制度建设,第一时间发现返贫隐患、对症帮扶;明确工作标准,进一步明确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标准,用数据指标为返贫风险户“精准画像”,建立健全返贫风险户档案,纳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进行统一标识管理;进行严格考核,用好返贫风险户摸排结果,将返贫风险户帮扶纳入各类脱贫攻坚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督促加强防返贫工作精力、资金等投入。二要完善“全面保障”巩固机制,推进保险保障,加快建立包括重特大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生产发展为一体的综合保险保障体系,兼顾贫困群众和非贫困群众,由财政出资统一购买综合保障保险,防止非贫、脱贫向贫困的逆向转化;推进医疗保障,对重特大疾病、特殊慢性病等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较多的,积极采取临时救助、专项救助等方式精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兜底保障,对老幼病残等特殊贫困群体,推进社保兜底扶贫政策措施持续稳定,防止脱贫攻坚结束后政策力度下降、兜底收入减少而引发返贫。三要强化“特殊群体”帮扶机制。重点紧盯收入相对较低、产业就业能力较弱、对社保兜底帮扶政策措施依赖度大等特殊贫困群体尤其是“无劳、无智、无人赡养”的“三无”贫困户,逐户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定期跟踪措施落实情况,坚决啃下剩余贫困人口这块“硬骨头”。

  二、“四个转变”:有的放矢缓解相对贫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只是消除了绝对贫困,缓解相对贫困将是长期任务,我们要认识到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逐步分阶段地解决[[[] 2019年4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目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脱贫攻坚总体目标即将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将实现,2020年后,全国绝对贫困人口的数量和比率会更进一步下降,但并不意味着贫困的完全消除,相对贫困、多维贫困将成为贫困主要表现方式,扶贫开发重点和方向将会发生根本性转型,要在范围上、对象上、措施上、帮扶上,积极适应脱贫攻坚工作主要矛盾由解决绝对贫困向缓解相对贫困转变。

  在范围上转变,全面识别老弱病残孤寡灾等相对贫困对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不能等他们返贫了再补救[[[]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近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也专门下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Z].:,2020.]],要求切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要充分运用在脱贫攻坚战积累的精准识别等经验做法,全面识别老弱病残孤寡灾等相对贫困对象。一要结合脱贫攻坚,识别一批边缘贫困户,把徘徊在贫困线以上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同步纳入精准扶贫“通盘”考虑,作为精准防致贫的重要对象。二要结合两线合一,识别一批边缘低保户,对略高于城乡低保对象标准的低收入户,加强动态监测,给予适当救助帮扶。三要结合全面小康,将老弱病残孤寡灾等作为相对贫困对象识别的重点,同时按照“城乡一体、标准一致”要求,进一步将相对贫困对象识别从农村常住居民向城镇常住居民延伸,有效改变城镇低收入群体单一的社保兜底保障方式。

  在对象上转变,确保相对贫困对象进出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研究解决那些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 2019年12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二)监测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Z].:,2020.]]。但是,《指导意见》并未明确具体的识别标准和程序,尤其是缺乏评议、公示等环节,要进一步转变、明确帮扶对象,切实把相对贫困对象找出来,并切实规范相对贫困对象进出管理。一要明确识别程序,参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识别程序,严格落实申请、评议、公示、信息比对等规范步骤,防止相对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把关不严格以及产生优亲厚友现象。二要明确识别标准,结合人均可支配收入、“两不愁三保障”、生产生活条件、大额必要支出等指标综合衡量,进一步明确相对贫困对象识别具体标准,提高基层落实相对贫困对象识别工作的精准性,同时做好相对贫困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与城乡低保对象的区分。三要强化退出管理,将相对贫困对象分别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民政五保低保管理系统统一管理,作为落实相对贫困对象特惠帮扶措施的依据;强化动态调整和动态监测,坚持符合即进、达标即出的管理体制,对经自身努力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的及时调出,对符合相对贫困对象识别条件、需要给予适当帮扶的及时监测。

  在措施上转变,逐步转化脱贫攻坚中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五百年以后还会有贫困,到2020年,我国的贫困和现在的贫困是不一样的,现在的绝对贫困解决的主要是生存问题,以后是相对贫困,解决的主要是发展、共享的问题[[[] 曲天军.脱贫攻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J].民生周刊,:,2016.(25):]]。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陈洪波也指出,“帮扶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政策:第一项是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可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其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予以贴息,这个政策是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的政策一样了。第二项是支持其参加经营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培训。第三项是支持通过村内的扶贫公益岗位安置就业”[[[]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办:2019年底脱贫边缘户仍有近300万人 三项政策防返贫[EB/OL].http://news.sina.com.cn/c/2020-04-24/doc-iircuyvh9599412.shtml,2020-04-24.]]。要及时在帮扶措施上转变,充分吸纳脱贫攻坚的经验和成果,并融入推进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措施,着力在巩固提升、提质转化上做好文章。一要及时优化资金使用。适时支持引导各地将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整合涉农扶贫资金,切块安排用于相对贫困对象帮扶,减少各地单纯使用财政资金用于相对贫困对象帮扶工作的资金压力。二要完善相对贫困支持政策,探索将单纯针对贫困户的扶持政策,转变为对乡村低收入群体的常态化扶持政策。三要健全社会保险保障体系,积极开发“防贫保”等保险险种,以非贫低收入户等临贫、易贫人群为对象,对因病、因灾、因学等因素导致家庭收入降低、大额支出增加的分段实施救助;加强农业综合保险推进力度,将农业保险逐步推进为新农合、新农保之后第三个覆盖全部农村群众的普惠性保险制度,有效防止群众尤其是相对贫困群众发展农业生产中的市场风险、自然风险等。

  在帮扶上转变,切实推进相对贫困对象精准帮扶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J]. 旗帜. 2019(11]]。胥爱贵也指出,要实施制度性扶贫,逐步将扶贫开发纳入社会保障机制统筹考虑,加强扶贫开发与城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专项救助等政策有机衔接,建立科学的提标和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加大特惠和普惠政策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胥爱贵.加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N].新华日报,2020-04-07(第12版).]]。要在帮扶上转变,深入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帮扶机制,加快落实“三保障一安全”、兜底保障、联系帮扶等具体措施。一要坚持分类施策。区分不同致贫风险、不同家庭情况、不同发展意愿,进行精准“画像”,有针对性地采取产业就业帮扶、社保兜底帮扶和综合施策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因,及时消除致贫风险。二要加强联系帮扶。为每户相对贫困对象安排一名镇(街道)村(社区)干部联系帮扶,加强政策宣传,帮助落实帮扶措施,加强扶志扶智教育,坚持外部帮助和自身努力有机结合。三要强化监督考核,将相对贫困对象防致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各地加强防范致贫风险工作精力、资金等投入。

  三、“四个衔接”:全面接续乡村振兴战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强调讲话]]。当前,处于脱贫攻坚全面进入攻城拔寨的决胜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起步阶段,在推进全面小康社会与全面现代化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探索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有效途径,研究制定2020年后扶贫战略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在法治上衔接,明确扶贫开发定位。习近平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扶贫开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部分,加快扶贫开发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但目前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空白,导致扶贫缺乏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扶贫资金缺乏法律保障,扶贫开发工作暴露出不科学、不适应、不可持续等问题,扶贫开发立法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张孝成也建议:不断完备中国特色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制度供给。出台我国特色的国家扶贫开发法或扶贫开发工作条例,对相对贫困对象的确定、内生激励政策、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责任、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管理等作出法治规范[[[] 张孝成.解决相对贫困:未来扶贫工作的重心[N].学习时报,2019-12-25(A5版).]]。要在法治上衔接,通过扶贫开发立法方式明确扶贫开发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具体定位。一要明确基础性工程定位。要把党和国家扶贫开发的政策和制度性安排,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以法律保障提高扶贫开发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效。二要明确发展性定位。积极顺应乡村振兴与解决相对贫困对象作为首要任务的现实要求,把贫困地区和低收入群体作为重点,从原来的农村减贫为主转移为农村与城市减贫并重、共同融合推进。三要明确法治性定位。强化负面行为监管,坚持惩治扶贫领域违规违法违纪问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力度不减,同时大力惩治群众自身存在的违法违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村民公约等行为。

  在资金上衔接,优化扶贫资金投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 2015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也指出: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速览[J].农经. 2018(11)]]。乡村振兴依旧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要在资金上衔接,继续强化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整合各类扶贫资金统筹使用。一要取消扶贫资金投向限制。适时取消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整合涉农扶贫资金仅可用于贫困村等限制统筹整合的各项规定,彻底放权到位,由各地依据脱贫攻坚工作需求和乡村振兴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安排资金使用方向,防止“悬崖效应”持续产生。二要加快完善扶持举措。用好边缘户排查结果,加快制定完善针对非贫困村、相对贫困群众的特惠扶持举措,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涉农扶贫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联合投入,明确具体资金使用方向和负面清单,构建好防范致贫的牢固防线。三要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更加注重专项扶贫资金、整合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成效,将资金保障剩余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村问题出列作为重点,同时兼顾资金使用成效与乡村振兴相互衔接,鼓励引导各地发挥扶贫资金和财政资金综合效应。

  在双基上衔接,切实提升农村发展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强调讲话]]。《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也指出: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速览[J].农经. 2018(11)]]。要在双基上衔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切实提升水电路网桥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一要持续加大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水、电、路、桥、网等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和项目实施力度,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坚决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总方针。二要积极推进入户道路、卫生厕所改造、自来水入户等到户建设项目覆盖相对贫困群众和所有农村群众,为实现“生态宜居”奠定坚实基础。三要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村级光伏电站、村级扶贫车间等村级集体项目后续管护,优化村级集体收入分配机制,逐步将村级集体收益分配覆盖相对贫困群众,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村级特色产业长期稳定发展、与生产生活条件面貌逐步改善等方面的有机结合。

  在政策上衔接,解决群众收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从“生产发展”到“产业兴旺”,反映了农业农村经济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加快优化升级、促进产业融合的新要求[[[] 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J]. 习近平. 社会主义论坛. 2019(07)]]。郭晓鸣、高杰也指出,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必须打好特惠性政策与普惠性政策的组合拳,既要持续关注对特殊群体的兜底保障,也要高度重视推动乡村的整体发展[[[] 郭晓鸣,高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实施如何有效衔接[N].光明日报,2019-09-16(16版).]]。要按照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在政策上加快衔接,抓紧对现有扶贫相关政策进行清理,该完善的完善、该强化的强化、该接续的接续,加快完善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一要推进扶贫项目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保障扶贫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扶贫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就业等多个方面,要建立后续管护机制,适时引入保险保障机制,明确后续管护责任,完善后续管护利益联结。二要推进稳定增收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产业兴旺是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必由之路,要促进农业转型,延伸农业产业链,将农业从原本单一的第一产业拓展到第二第三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三要推进社会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针对“老弱病残孤寡灾”等特殊贫困群体,完善“三保障”扶持措施,探索相对贫困群众与农村低保户同等给予倾斜支持,在子女教育、新农合报销、危房改造等方面给予补助。

  四、结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2019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已经明确,生活富裕既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绝对贫困、相对贫困“两类”对象帮扶,接续推进“两战”衔接。

  参考文献: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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