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机关召开学习政务处分法宣讲会
7月17日,民进中央机关召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宣讲会。
7月17日,民进中央机关召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宣讲会。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刘新成出席并讲话,民进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高友东对《政务处分法》进行了宣讲。
刘新成在讲话中强调,民进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蔡达峰主席亲自部署开展系列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以此促进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推动完善会内法规建设。开展系列法律法规专题学习,要把握好三个关键词:一是细化,从宏观、中观到微观,全面理解《政务处分法》制定的重大意义,逐条逐句来学深悟透;二是底线,法即底线,任何公职人员没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机关干部职工要通过学习,主动做到不踩底线、不碰红线;三是保护,法律明晰了违法不可为、非法不受处,既是对公职人员的约束,也是对公职人员的保护。
高友东结合工作实践,重点对《政务处分法》进行宣讲,介绍了法律制定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主要框架和需要把握的重要内容,并阐述了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之间的逻辑关系。他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要义,也是我们工作中的根本遵循。新时代我国的立法工作有着鲜明的时代特点,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更加注重人大主导,更加注重法律的“咬合性”,即法律责任和惩戒作用,也更加强调立足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法律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立法主要目的在于健全法律体系,完善监察制度,规范政务处分,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属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适应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是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需要;是健全国家监察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是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公职人员队伍的需要;是依法规范政务处分工作的需要。实现了政务处分与党纪处分、刑事处罚的更好衔接,织密了预防和惩戒职务违法犯罪的法网,有利于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贯通协调,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高友东还就《政务处分法》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款、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进行阐述,厘清了“政务处分”“处分”等概念,比较了有关规定的异同。
会议由民进中央副秘书长左延珠主持。民进中央副秘书长陈鸣,机关部门负责人和干部职工80余人参加了宣讲会。
民进中央机关制定了《政务处分法》等法律专题学习计划,为干部职工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资料汇编,购买学习书籍;各部门按照机关统一部署,均制定了法律法规专题学习计划和时间表。机关干部将分别以报告、座谈、交流、撰写体会文章等形式参与,推动专题学习深入广泛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