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铁路建筑遗产的保护、挖掘、整理、利用及今后亟待解决的问题
中东铁路是沙俄为了掠夺和侵略中国、控制远东而在我国领土上修建的一条铁路。长春中东铁路及其附属地见证了近代中国屈辱的历史,也为我们留下了很多物质财富,为长春工商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加快了长春城市的建设步伐。
中东铁路,见证了外国侵略者对中国东北进行经济掠夺,以及东北人民反抗入侵与帝国主义进行斗争的史实,是研究中俄关系史、中日关系史、东北边疆史以及东北工业发展史的重要史料,对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和近代中国建筑史有着不可替代的现实作用。
中东铁路沿线的许多建筑设计精美,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还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这些建筑遗存属于“近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但由于自然人为等因素,中东铁路现存的大部分建筑腐蚀严重,如不及时进行修缮,将面临不可抢救的危险,中东铁路建筑的保护工作势在必行。
为了保护好这条珍贵的线性历史文化遗产,提出几点保护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补贴。政府应当积极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增强科学发展观念和文物法治意识,在铁路改造和基本建设立项前,征求文物部门意见,保护历史建筑及其环境风貌。对现有的文物要以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各级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补贴,尤其是对中东铁路站舍等重要、稀缺而又急需保护的遗迹。
二、加大协调力度,解决中东铁路建筑遗址的产权问题。中东铁路建筑遗存很多产权不清,所有权的复杂,使得对待它们的保护和利用方式产生了不同,因此建议在开展调查、保护与利用时,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适当方式为遗址的保护和开发扫清障碍。
三、注重宣传,使群众能够理解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义。动员全社会走近文化遗址,自觉保护中东铁路的历史文化。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中东铁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参与遗迹保护的热情。政府要树立中东铁路整体保护理念,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中东铁路文化遗产的价值,增强保护意识,积极参与保护行动。
四、建议加快中东铁路学术研究工作,为相关部门制定保护和利用决策提供现实可依据信息。中东铁路学术研究在20世纪80-90年代时期曾掀起高潮,但当时的研究成果主要以黑龙江省为研究对象。目前吉林省有关中东铁路遗产的学术研究的深度、广度,与中东铁路保护与利用事业发展的良好态势不相适应。有效开展学术研究项目,能够为吉林省中东铁路遗产申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提供学术支持,也能够为将来申报成功后有效制定保护与利用策略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