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破解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控不力困境
近年来,精神障碍患者因监护不到位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在全国多地不断上演,造成多起社会悲剧,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例如:2021年4月3日,湖南一男子因精神疾病复发跑到护士站打砸闹事,现场一片狼藉;2020年8月12日,四川发生一起命案,被害者为年仅8岁的男童,凶手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其曾于2019年砍伤一女学生。根据中国疾控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超过1600万,其中约160万人有肇事肇祸的潜在风险。
各级政府不断探索管控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新模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多头管理现象突出。公安、卫健、综治、乡镇、村居两委等对精神障碍患者预防、治疗和管理都具有一定的职责,但因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和联动机制,没有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导致多头管理、重复管理,信息较为繁杂混乱,同时也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较大的应对负担。
二是底数调查不够精准。卫健、公安等部门信息系统相互兼容度不够,存在信息共享不全面、不完整等问题;卫健部门确诊和评估需要多项审批流程,造成信息延迟,精神障碍患者可能已经肇事肇祸。公安机关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主动和卫健部门对接耗时耗力,在实操性和时效性上存在短板。
三是监护人不配合监管和独力监护能力不足。监护人不愿接收精神障碍患者出院或希望政府送入院治疗;监护人自行送精神障碍患者到医院,故意隐瞒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不配合日常管控工作等都是监护人不配合监管的表现。监护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服药情况和外出情况也缺乏有效监督。
为此建议:
一、健全监管联动机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公安、卫健、综治、民政、财政为主体,村居两委、家庭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体系,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二、搭建互联互通的大数据信息平台。将公安、卫健、综治等多方信息资源进行有效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缩短需求与响应耗时。加强基层医院精神科医生培训,就近开展确诊评估,防止未确诊前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人员流失到别处。
三、建立全方位监测管理体系。卫健部门积极开展患者登记报告、救治救助、康复服务。公安机关完善定期排查机制、联席会议机和责任倒查机制。村居两委做好日常监测,发现反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构建卫健管控、公安管控和社区管控联动管控机制。
四、强化监护人法律责任。向监护人下发法律责任告知书,使其充分了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对因不履行监护责任、不送医就诊而发生肇事肇祸的,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对完全履行责任的监护人,给予相应补助,增强其责任性和积极性。
(作者系民进韶关市委会专职干部王镜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