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特岗计划”的提案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2006年联合制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启动“特岗计划”。2020年是“特岗计划”实施的第15年,特岗教师招聘人数从2006年的1.6万名,逐步扩大到2019年的10万名,至今共有75万名特岗教师分布在中西部地区22个省市的1000多个县的3万多所农村学校。“特岗计划”留任率超过90%,在补充农村教师数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在实施过程也出现了新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政策执行出现偏差,与政策初衷出现背离。“特岗计划”规定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适时提高标准(西部地区年人均3.82万元、中部地区年人均3.52万元),中央和地方联动,为农村补充教师。一段时间以来,某些地方表现出“机会主义”的倾向和做法,为了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将招聘特岗教师作为教师补充主渠道;某些地方出现教师超编但依旧招聘特岗教师的现象,违背了“纳入计划的县,必须教师总体缺编”的政策规定。
二是特岗教师队伍长期稳定性差,分化较为明显。调查显示,留任特岗教师中“愿意”终身服务农村教育的人不足两成,超过半数的在工作之余关注各类考试。虽然特岗教师总体留任率超九成,但长期稳定性较差。特岗教师队伍内部出现积极和消极的两端分化。流失的特岗教师中有一部分本身比较优秀,倾向于在服务期满以后向城市流动;还有一部分特岗教师本身能力有欠缺,虽然留任但素养有待提高。
三是特岗教师学历层次偏低,结构不均衡。特岗教师专科学历占比依然较大。2018年实际招聘的特岗教师中,专科学历占比25.92%,本科学历占比74.08%。江西、四川、新疆、河南、湖南、广西、甘肃等7个省(自治区)专科学历占比30%以上,其中江西、四川和新疆专科学历占比则分别达到43.56%、40.34%和41.86%。
为此,建议:
一是优化政策设计,精准实施“特岗计划”。动态精准核定教师编制,立足于农村地区实际情况,根据班额、学科需要核编,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统筹解决总量超编和结构缺编问题。精准“特岗计划”教师名额分配办法。中央和省级教育部门对“特岗计划”教师聘用情况进行检查、年度抽查,合理配置教师名额。地方政府对所辖区域教师数量、补充情况进行年度排查,上报排查结果并据此申报“特岗计划”教师名额。
二是加强过程管理,提高特岗教师的稳定性。开展生涯管理,帮助特岗教师建立清晰的职业认知,形成职业发展规划和路径。提供支持条件,促使特岗教师与所处地区融合,积极融入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生活。满足特岗教师现实需求,地方政府对特岗教师的发展提供具体支持,提升特岗教师的长期稳定性。
三是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优化特岗教师队伍。稳步提高特岗教师学历,逐步将特岗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减少专科录取人数,提高教师队伍整体学历。鼓励支持在职特岗教师利用寒暑假、业余时间提升学习层次,开放多种学历提升途径。教育、财政等部门合作,设立“特岗教师专业发展项目”,专门为特岗教师专业成长提供支持,为特岗教师提供定期、灵活、有效的在职培训机会。充分利用现代技术进行培训。创新培训方式,为特岗教师开发网上学习资源,打造专属、切合实际的培训课程。成立特岗教师成长工作室。为特岗教师分配专业成长导师,由骨干教师进行帮带,开展面对面答疑解惑,同时促进特岗教师之间相互分享经验、共同成长。
四是开展政策评估,增强“特岗计划”时代性。教育部门主导,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特岗计划”的成效、问题、经验、模式等进行全面评估,提出整体优化的建议,以使“特岗计划”更加契合时代需求。根据实际需求,适时将“特岗计划”延展至学前阶段,建立“特岗计划”中央财政资金调整机制,形成中央顶层设计、地方精准实施的政策体系。
(注:本文为民进中央提交全国政协大会提案稿。)
作者: 责任编辑:谷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