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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委专职副主委李铁鹰提案建议得到采纳

发布时间:2014-02-18     来源:民进荆门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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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从荆门市民政局获悉,继2007年起对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013年起对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后,荆门市中心城区80至89周岁的老年人也能领取高龄津贴了。在荆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市政协常委、民进荆门市委会专职副主委李铁鹰提出《关于关爱高龄老人健康服务的建议》提案,荆门市长肖菊华给予“选题好、情况明、措施实”的评价,协调市相关部门进行了提案现场协商办理。2月11日,荆门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将荆门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80—89岁老年人纳入高龄津贴范围。即从2014年1月1日起,荆门市中心城区老年人无论城乡、无论身份,只要年龄在80周岁以上,户籍在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和荆门高新区,都可享受高龄津贴。其中80至89周岁的老人,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津贴;90至99周岁的老人,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津贴;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津贴。

据了解,高龄津贴的资金由财政负担,坚持社会化发放。和此前向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一样,每个符合条件的老人都会拥有一张存折,津贴将直接通过银行打入他们的账户。

荆门市于2007年起对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每月200元的高龄津贴。2009年,钟祥市率先扩大高龄津贴年龄范围,对辖区内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津贴,标准为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从2011年7月开始,荆门市沙洋县、掇刀区对辖区内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发放每月50元的高龄津贴。2012年1月,钟祥市提高9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津贴,其中90至99周岁的由50元提高到150元,百岁以上的由200元提高到505元。2013年2月,由荆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联合发文,对城区(包括东宝、掇刀、漳河新区、荆门高新区)9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高龄津贴,补贴标准为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作者:     责任编辑:qichun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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