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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4-10-31     来源:民进安徽省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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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农村水环境污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但农村污水不同于城镇污水,其具有点多、面广、分散、量小等特点,同城镇污水处理相比,存在许多特有的问题。

  一、农村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短缺,缺乏政策和标准支撑。农村供排水设施建设与运营缺乏可靠的资金来源是阻碍农村水污染治理的一大难题。以一个处理规模为20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为例,采用常规工艺,建设资金100万元,日常运行费用以0.5元/吨计,则运行费用为3.6万元/年,对一个中心村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全省15000个行政村全部建成处理规模为200 m3 /d污水处理设施,每项污水设施运行费用以3.6万元/年计算,则省政府每年需拿出近4.4亿元专项经费来补贴,而且是一笔长期开支。

  (二)农村污水排放点多面广,水量水质差异大,工艺选择困难。农村污水处理规模一般不会超过200 吨/日,需要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多、规模小,污水的水质、水量波动性大,排水管道不健全,加之我省南北跨度大,地理环境、气候、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地区差异大,给污水处理带来很大困难。调查发现,一些试点村选用的膜生物处理工艺,虽然出水水质标准很高,但其运行费用较高;有一些基层单位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时,盲目地贪大求全,造成“大马拉小车”现象,或将一些并不适合农村的技术应用到农村,给建设单位运行管理带来包袱;还有的单位在设计污水站时,只考虑污水的处理,却忽略了污泥的处理,造成二次污染

  (三)运行管理水平低。调研中发现,不少地方存在重建设轻维护、轻运行管理的问题。不少农村污水处理站管护人员技术水平低,在应用膜生物处理工艺等较复杂的工艺时,存在困难,使得花了较大代价建设的设施白白闲置。由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就会产生费用,很多地方的设施就仅在检查时开启,平时任由污水排向自然水域。

  (四)部分农民环保意识淡薄,污水处理积极性低。一些村民及村干部对污水处理认识还很肤浅,他们欢迎政府投资污水处理设施,但不愿意支付污水站运行管护费用;有的试点村存在着“等、靠、要”思想;有的试点村在工程建设中不积极配合,甚至收取场地费、临时设施费等。

  二、加强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相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地确定污水排放标准,降低农村污水处理费用。如果农村所在地区不是国家重点控制区域或环保热点地区,排放标准可根据当地情况予以适当降低;如在封闭及半封闭水体区域,可考虑脱氮除磷的要求;而在开放式水体区域,可适当降低氮、磷等有关标准,简化运行管理、节省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费用。在水污染治理工作中应从农村实际特点出发,坚持“低投入、低成本、重回用、易管理”的原则,从工艺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做好统筹规划,使农村水污染治理步入“建得起、用得起、管得起、有长效”的良性发展轨道。

  (二)因地制宜地采用合理的处理工艺。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污水处理的工艺,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总结,形成多样化、系列化能够适应不同区域、不同地理环境要求的农村污水处理工艺。各地在采用污水处理工艺时,必须做到因地制宜,既节省投资,又便于管理。如在确定污水处理工艺时应优先选择污泥产量少的工艺和微动力、无动力污水处理工艺。中水处理规模应根据用水定额及需求经计算后合理确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投资浪费,中水回用工艺应根据回用对象、投资、运行费用以及管理复杂程度等问题合理选取。

  (三)加强培训和监督检查。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人员的培训力度,使能熟练掌握相关污水处理技术和工艺,以充分发挥设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引导,增强农民的主人翁地位。加强环保宣传,使农民认识到农村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对其自身及子孙后代的意义。引导农民认识到水的商品性、水处理服务的商业性,在国家为农民提供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农民逐渐支付力所能及的运行管护费用。同时还要引导农民改变以往不好的生活习惯,减少污水排放。

作者:     责任编辑:qichun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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