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等地武校频发学生伤亡事件的建议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中国传统武术伴随着中国历史与文明发展,走过了几千年的风雨历程,武术学校在全国各地,特别是在河南少林寺周边区域存续了多年。但近年来,各地武校,特别是河南登封等地武校,频发学生伤亡事件,而这些伤亡事件,是因为或多或少地存在体罚学生的现象而导致悲剧事件发生。武校学生的伤亡事件频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或杜绝这类现象再次发生。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理顺政府职能部门对武校的归口管理,由教育局牵头负责,会同体育局共同履行管理职能
因为开设武校多以教授传统武术技能为由头,所以在不少地方,审批武校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各地体育局(体委)。但在现实中,武校招生培训的学员中,学龄期青少年是绝对的生源群体。而在这个年龄段,应该是接受义务教育的阶段,因此,归口教育主管部门管理正当其时。
二、在审批武术学校的办学资质时,特别要审核举办人的办学能力,以及聘用的教师群体的教师资质
多数武校学生家长送子女到武校就读,往往是因为子女在个性、品行或身体等方面和一般同龄学生存在一定差异,才送子女到武校学习。例如,7岁女童邓某某于2019年4月7日到河南登封市少林小龙武校报到入学,4月9日上午,在学校经抢救无效身亡。而这位7岁孩童之所以被送到武校,源于该孩童体重达到50公斤,家长希望送到武校帮助减肥。
由于多数学生家长送子女到武校的目的,并非是单纯习武,而是希望以此矫正子女的品行等,所以,作为武校教师,一定要懂教育,要具备教学资质要求,包括持有教师资格证等。
三、武校应建立教学档案,在教学场地及生活区配置视频监控设施,定期报备视频资料,若有缺失视同办学档案不全
因为大多数武校都是寄宿制,学生家长和子女的沟通机会相对较少,教育主管部门应该通过技术手段加强监管。凡是武校教学场地视频资料不全,视同为教学档案资料不全。特别是一旦发生学生伤亡事故,而武校声称摄像头或存储设备损坏,都视同为校方隐瞒真相,责任在武校办学方。
四、切断武校办学方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利益纽带,把武校纳入普通民办学校统一管理
在河南登封等地,申请习武办学许可往往需要向体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交纳较多的申请费用,每年还得交几千元管理费等,这无形中形成了武校办学者和管理部门的利益纽带。为此,申办武术学校应该视同普通民办学校,政府职能部门应把武校纳入民办学校的管理归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武校视同普通民办学校进行申办审批和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