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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理配置中小学课桌椅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12-18     来源:民进江西省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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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桌椅是教室中的基本设备,学生每天在学校的课桌椅前要连续坐几个小时,课桌椅的配置状况与学生脊柱弯曲异常及近视眼的发生有一定关系,亦是影响学生学习作业能力及身体功能状态的重要因素,因此,科学地配置使用课桌椅,对学生脊柱和视力的正常发育、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有着重要的影响。为推动课桌椅的科学、合理配置,有效遏制中小学生驼背、近视等发生率的发展态势,创建学生良好的成长环境,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了课桌椅配置指导的相关标准和文件:教育部于2007年颁布的《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江西省教育厅部于2011年颁布的《关于下发<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每间教室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但当前中小学课桌椅配置工作仍旧存在问题:

  1.课桌椅型号与学生身高、体型不匹配。有的小学低年级阶段课桌椅采用的型号偏高,从2号课桌椅(适用的身高范围是165-179厘米)起配,而大部分小学低年级学生的身高未达到这一身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高个子学生比例不断增加,有的初、高中学生身高已达180厘米以上,双腿已经无法舒适地放在课斗(课桌的抽屉)下;特殊身材的学生(身高体重等级为肥胖的学生)无法参照《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 (GB/T3976-2014) (以下简称“标准”) 选用课桌椅型号,需要使用比标准对应型号高出一至两个型号的课桌椅。

  2.课斗高度大于国标要求。“标准”中课斗的高度要求为12-13厘米,基本上放置不了日益变大的学生书包,厂家根据学校的需求将课斗高度适当增加,从而降底了课桌的桌下净空高,影响学生坐在课椅上的舒适度。为此,学校往往配大于标准一个档次的型号,而这又拉近了桌面与学生视点的距离,对学生视力造成负面影响。即使课斗增加3-5厘米亦无法放置学生日益增长的书包,有些学生的书包就放在课椅上,占用座面上的有效使用面积,学生只坐在椅子的前沿部分;或放在桌下,占用双脚摆放的大部分空间,这样的坐姿非常不利学生的生长发育。

  3.后续工作保障不足。大部分学校为了教室整齐美观,还延用统一规格的固定式(桌椅一体不可调节)课桌椅,由于学生数较多、经费紧缺,未能全校性地按“标准”配置可升降式课桌椅。部分已使用可升降式课桌椅的学校,也仅在新购置时调节课桌椅高低,其后基本不做调整,以致其功能同非升降式无异。如需调节,须由厂家派专人进行升降调节,涉及的工作量大、工序繁杂、费用较高。

  为此,建议:

  1.科学规范配置课桌椅。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要求,在11种型号中选择符合学生身高的课桌椅,做到身高与型号相符。对于身高、坐高、体重等体征明显超常的学生,可定制特殊型号的课桌椅,以满足个性需求。坚持课斗的高度与“标准”要求保持一致,如需解决书包存放问题,可以在教室里配置书包柜。

  2.提高教师和学生健康使用课桌椅的意识。可在教室中挂放“身高与课桌椅型号对应表”挂图,学生可随时根据身高变化情况提出课桌椅调整的申请;同时,教师应对学生坐姿进行正确引导,特别是小学低年级。每学期调整一次课桌椅,以符合学生身高增长的需求。

  3.政府保障落在实处。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按“标准”为学校配置可升降式课桌椅。对现有课桌椅进行调节涉及到的专业人士和专用器材,应有相应的资金、人员保障,以配合课桌椅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

  4.课桌椅的设计及工艺。生产企业应以人体工程学为出发点,设计出安全、舒适、牢固等不妨碍正常生长发育、保护视力的、升降操作合理方便的课桌椅。

  (作者系上饶市政协委员、上饶市海协办主任、民进上饶市四届市委委员李丽)

作者:李丽     责任编辑: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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