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版

参政议政平台 邮箱登陆

当前位置: 首页>履行职能>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关于加快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12-29     来源:民进山西省委会

放大

缩小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失能、半失能、慢性病和肢体残障等老龄病人群持续增加,医疗、养老、护理的需求与供给矛盾日益凸显。近年来,在国家倡导支持下,一批兼顾养老与医疗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应运而生,有效解决了养老机构“不医护”、医疗机构“不养老”问题,受到群众欢迎。相比传统养老院,此类机构虽然收费较高,但因为服务更完善,很多时候一床难求。整体来看,医养结合机构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短板。

  一、内部医疗难支撑。在有的民办养老护理院,仅可提供针灸、输液等初级医疗服务,开展简单的慢性病养护。一些老人家属反映,稍有复杂、严重的病情,还需要去大医院诊疗、住院。部分老人担心外出就医会增加经济负担,所以发病后隐瞒不报、不愿就医。院内医疗资源无法对症治疗,很多长期卧床老人随时可能发生生命危险,这种情况给机构带来极大的追责负担和经营压力。

  二、入住老人经济负担重。因行业特定性,很多医养结合机构很难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以无法开通医保,提供的护理、康复、医疗等服务患者大多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导致老年人长期辗转于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既增加经济负担,又不利于康养。很多老人为了避免麻烦、减轻经济负担,宁愿选择长期在三甲医院“压床”。

  三、公立医院参与度低。一是公立综合能力强的大型医院不愿参与兴办养老机构。大医院主要关注急性病症的救治,对大病后期康复治疗、慢性病、残障和绝症晚期的老年人无法提供足够康养时间的床位需求和细致的生活护理。相比之下,一些中小型医疗机构的床位使用率偏低,大部分医疗资源闲置。二是公立医院兴办养老机构需要去民政部门申请资质,手续复杂,难度比民间资本兴办养老院大得多。同时,医院床位流动强,比养老院盈利更快。此外,医养结合机构的医疗服务如何收费、是否会过度医疗、能否盈利、老人在院发生意外纠纷如何处置等问题缺乏法规和行业标准,这些都抑制着公立医院参与医养结合积极性。

  四、民营投资持续性差。民营企业投资兴办难、发展更难,民间养老机构配备医疗服务,基础硬件、医疗设备建设投资大,短期难以收回成本,持续运营面临考验。医养结合需要专业医生和护士,甚至专家团队,力量不足解决不了问题,如果想做大做强,一般养老机构又难以支撑。民营企业面临的不仅是经营问题,还有行规风险。由于医养结合机构的项目定位就是非盈利机构,严重制约着民营企业持续投资。养老事业的公益性使民营机构投入成本居高不下,加之政府补贴政策省尚未完善,部分民营企业运营的医养结合机构难以为继。医养结合机构少,很难满足高龄老人需求。

  为此,建议:

  一、激发公立医院积极性。研究出台政策,鼓励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和民营医疗机构进行整合,支持其增设养老、康复床位,条件成熟后可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此外,在医疗资源紧张的情况下,需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巡诊、送诊、转诊机制。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应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缝对接,坚持中西医结合,发挥中医优势,实现“未病先防”。

  二、支持民办机构健康发展。明确社会力量开办的医养结合机构可同等享受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在完善医养结合机构投融资政策方面,可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与金融、保险等社会资本共同筹资设立健康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针对医养结合机构没有开通医保的问题,可考虑把护理、康复、医疗等服务费用纳入慢性病或其它类别医保报销范围,还要对高龄、失能、失智老人适当放宽门诊医疗保险报销额度及比例。

  三、加强地方政府统筹协调。地方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统筹卫健、民政等机构,理顺相关机制,建立医养结合联席会议制度。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税费减免、闲置资产转型等方面出台更细化的操作指引,进一步推动建立市场化养老体制。真正让老年人有尊严的生活,有病方便就医、失能得到照顾、临终得到关怀。

  (作者系民进晋城市委会参政议政部部长、晋城市第十中学校教研室主任杨党辉;民进阳城县支部会员、阳城县皇城相府集团办公室副主任茹菀)

作者:杨党辉;茹菀     责任编辑:刘政
Copyright 1996 - 2020 www.mj.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民主促进会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编信箱
京ICP备0502631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1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