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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堵住月子中心管理漏洞建议

发布时间:2021-03-08     来源:民进广东省韶关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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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二胎”政策东风,近年来各地月子中心不断涌现。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8137家母婴护理企业,仅2020年新注册企业就达1766家。然而,价高质低、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等问题使其一直饱受诟病。近日,广东、辽宁等地就发生了多起新生儿在月子中心患病事件,更是将月子中心这一专注产后母婴护理康复的照护机构推到风口浪尖。经梳理裁判文书网,我们发现,仅2020年发布的涉及母婴中心、月子中心的纠纷案件就高达126件,其中,服务合同纠纷82件,劳动纠纷30件,健康权、生命权、身体纠纷权14件。纠纷的背后,是监管的缺失,究其根本原因,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监管缺失且职能部门职责划分不清、责任不明有很大的关系。

  为此,建议:

  一、完善法律体系。目前,月子中心尚未明确监管部门,并且无须前置审批,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即可,导致整个行业良莠不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引发诸多服务合同和母婴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建议尽快对月子中心等母婴保健机构监管立法,从准入门槛、行业规范、主管行政单位等方面完善法律体系,实现对月子中心的管理有法可依。月子中心医疗保健成分占比很大,需要医生、护士等从业人员,以及具备消毒、营养、产后催乳和新生儿常见病的急救的业务,这些都属于医疗卫生的从业要求,建议将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列为行业主管部门。

  二、出台服务标准。建议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服务强制性标准,或鼓励一部分地方先行先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出台规范发展母婴照料机构的地方标准,标准内容应包括母婴保健服务必备条件、房屋设施设备、服务质量、卫生、安全、人员等多个方面。此外,还需建立母婴保健从业人员的认证资质,让从业人员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国家认证的资格证书。

  三、成立行业协会。母婴行业的自律性还不够,应建立起自己的行业协会,承担好行业的社会责任,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引导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方式开展行业自律,规范行业服务行为。

  四、强化行业监管。一是设立行业监管清单,针对其住宿、餐饮、卫生、康复、生活料理等服务,出台详细的监管清单,并依照清单进行有效监管。二是建立以卫生健康部门为主,市场监督部门为辅的监管队伍体系,强化月子中心监管工作。三是开展全国性的月子中心监管整治大行动,促进月子中心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

  (作者系民进韶关市委会副秘书长、韶关市浈江区政协常委雷检;民进会员,韶关市始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成佩君)

作者:雷检;成佩君     责任编辑: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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