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海南省委会: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海洋占地球面积的71%,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我国有广阔的海洋,海洋给我们提供了无尽的资源。我国是塑料生产和使用大国,塑料为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也给海洋造成了严重污染。相比陆地的塑料污染,海洋的塑料污染更为严重。
据联合国的统计数据,由于全球塑料产业的快速发展,1950-2015年期间共生产了83亿吨塑料,并随之产生了63亿吨的塑料垃圾,其中仅19%被回收和焚烧,79%的塑料垃圾堆积到垃圾填埋场或散落到自然环境中,污染土地、河流和海洋,而全球深海中约有1400万吨微塑料污染物,是海洋表面塑料污染总量的两倍以上。
海洋塑料严重危害人类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2016年发布的报告显示,自 2012 年以来,全球受到海洋垃圾影响的海洋生物种群数量已从 663 种增加到 817 种,其中有519种物种发现受到塑料垃圾缠绕或吸入体内影响。海洋塑料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能高达80亿美元。
海南省是海洋大省,保护海洋不仅是海南的责任担当,更是保护海南自身环境的重要环节,必须引起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全面禁止在海南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海南根据法规要求,于2008年10月起实施《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全岛进入“限塑”阶段。不过,“限塑”以后的海南,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仍然居高不下。自2018年开始,海南省率先在全国开展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2020年12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海南省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饮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但目前的情况看,全面落实禁塑令的体系还未建立,如何宣传、监督、执法还有待推进,全社会禁塑氛围、禁塑共识尚未形成。为加强治理海洋塑料污染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帮助公众了解和反思过度使用塑料的危害。在省内公众场合或公益传媒上重复播放有关海洋塑料危害的宣传片,在海南省大中小学校开设海洋保护课程及公益讲座,树立年青一代的海洋保护意识。同时充分利用每年的6月8日世界海洋日宣传海洋保护,唤起全社会对海洋的保护意识。
二是加强立法工作。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立法权,根据海南本地实际情况,专门针对海洋塑料污染治理设立法案,把海洋塑料治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并积极向国家提出建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海洋塑料污染治理明确写入该法律。
三是加强和完善海洋塑料污染监测工作。在海南省江河入海口处建立完备的监测系统,收集数据,以满足管理需要和应对国际事务。在海南省近海搭建长期监测平台和海洋塑料垃圾重点监测区域。同时将海洋塑料污染监测与“河长制”相挂钩,并纳入河长绩效考核,督促河长从源头防止河湖流域生产生活、旅游观光等活动产生的塑料垃圾流入海洋。
四是加大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寻找塑料的替代产品对减少人们对塑料的依赖至关重要。大力发展生物产业,从农业产品及植物废料中提取天然纤维以及生物聚合物是寻找塑料替代品的重要来源,从第一道工序开始就考虑如何有效控制塑料垃圾的产生,提高循环利用率,形成政、产、学、研、用一体化,提高塑料的回收率和利用率。
五是加强国际间的合作。海洋污染并不只是沿海国家和城市的问题,它几乎涉及所有国家和城市。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防止海洋污染恶化,中国有责任和义务加强与各国的合作。海南应利用地理位置优势,加强与东南亚沿海国家的交流沟通,出台可持续发展举措,发展循环经济,共同治理海洋塑料污染,保护共同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