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班主任津贴政策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提案
当前,我国中小学班主任总量达387万人。这支队伍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落实立德树人目标的关键。为鼓励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我国1979年建立了班主任津贴制度。但是,该津贴制度已经严重滞后,不利于班主任队伍建设。现行津贴标准已38年未更新,与班主任的实际工作量不相匹配。国家层面的政策供给滞后,导致有些地区即使有增加班主任津贴的动机和财政能力,也没有足够的政策依据。根据我们的调研,全国范围内班主任津贴的平均水平仅为240余元/月,有些地区甚至低至每月8元,而班主任们的期望值为平均水平的三倍以上。
班主任工作边界模糊,工作量大,尤其是安全责任巨大。班主任是学校管理体系的基层工作者,归口执行学校对班级的德育、教学、安全、文化、宣传、卫生等各项工作要求,工作边界模糊,工作量大。多数班主任在满课时工作量的基础上,“兼职”担任班主任,工作负担繁重。尤其是实践中班主任成为学生安全责任的承担者,在学生安全事故中,班主任教师往往难辞其咎。调查中75.95%的班主任将安全责任大作为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最大困难。班主任工作任务重,安全责任过重,物质待遇低,这导致了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意愿很低。调查发现,多数校长认为动员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一件难度很大的事情,大部分教师迫于职称评聘或管理压力服从学校分配做班主任工作。
为此,建议:
第一,合理确定标准班额的班主任津贴标准。由于各地区教师工资水平差异较大,无法确定全国统一的具体标准,建议参照本地区教师的工资水平确定班主任津贴标准:根据对班主任实际工作量的核算和教师的预期值,津贴水平达到新入职教师工资的30%左右才能吸引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建议将标准班额的班主任津贴调整为本地区新入职教师工资的30%。
第二,考虑班额、寄宿生数量等因素,合理调整班主任津贴的具体标准。班额越大,意味着班主任的工作强度和责任越大,应等比例增加津贴额度;班额越小,则等比例减少津贴额度,但津贴标准不应低于新入职教师工资的10%。同时,寄宿生会对班主任工作带来额外的负担,班主任津贴应乘以1.2的系数,寄宿制学校计算班主任津贴时应将班级内每个寄宿生按照1.2个非寄宿生的方法确定班额。
第三,参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方式,逐步调整班主任津贴标准。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涉及事业单位整体工资结构调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存在很大困难,建议沿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政策方式,制定津贴标准和财政保障办法,以岗位津补贴的方式使用财政资金,由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共同分担。
第四,完善班主任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明确班主任岗位职责和工作边界,将评价结果作为班主任津贴发放的依据。首先,须明确工作边界,班主任在尽到观察义务、告知义务、监管义务、积极施救义务等的基础上,对于安全事故应承担有限责任或不承担责任。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应维护班主任的正当权益,在必要的时候积极诉诸法律程序,为班主任、家长和社会树立合理的预期。逐步纠正班主任无限责任的错误认识,降低班主任教师的工作负担和安全压力。其次,对班主任的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对于考核合格的班主任应足额发放班主任津贴,对考核不合格的应适时调离班主任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