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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谋划大型基础设施建设 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0-05-11     来源:民进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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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高速公路、城轨、港口码头、垃圾处理、能源建设工程等大型基础设施是保障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关系到国计民生,但由于投资高和公益性的特点,决定了长期大规模投资需求可能带来沉重的财政压力和债务风险。大多开通运营项目连年亏损、负债率高,如铁路和轨道交通的运营收入难以弥补建设运营成本,亏损长期存在,甚至随着运营线路的增加还在不断扩大,政府和企业自身化解债务的能力面临挑战。究其原因,在于:

  一、决策论证不充分,提升了发展不可持续风险。前期整体规划不科学,如机场、铁路、城轨、高速公路、航空等项目相互间在线路规划和票价上存在较大竞争关系,规划建设没有考虑整体协调。地方政府对后期运营及可能形成的债务风险论证不充分,极易导致发展不可持续,形成巨大的债务包袱。

  二、巨额资本金依赖政府,地方债务风险上升。大型基础设施目前几乎都是在政府的强力主导和推动下进行的,无论是财政直接投资,还是各类投融资平台,都直接或间接地以政府为依托。一旦经济增速下降、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或资管新规出台,都将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性债务和潜在的金融风险压力。

  三、企业债务重,经营性风险长期存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除了政府财政投入的资本金,其余资金几乎都是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或信托贷款等方式筹集。承担的利息费用及到期债务仅能采用再融资方式解决,借新还旧,又产生新的利息成本,如此“以贷还贷”滚动,导致债务规模和利息支出逐年递增,严重影响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

  为此,建议:

  一、强化风险意识,防止发生“灰犀牛”事件。强化决策的风险意识,摸清情况,严格区分地方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债务的界限,早作识别,制定防范风险的工作预案,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对出现的风险苗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二、规划先行,统筹谋划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理顺综合交通协调体制机制,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均衡发展,强化高铁、城轨、高速公路与地方公路干线和城市道路、地铁的统筹衔接,避免因规划不合理造成的浪费。加强国土、海洋、住建、交通、环保等部门的协同,强化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建立统一的规划体系和有效的协调机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充分考虑未来智慧技术的应用,对人流、物流变化趋势做好预测,强化对基础设施布局的规划引领,从源头上避免浪费。

  三、加大国企混改力度,引入长期资金提供者。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使企业轻装上阵。以混改为契机,给国有企业合理配置资源,以“项目+资源”引入社会资本长期投资,以合资、合作、参股、特许经营和独资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探索股权融资的方式,发展混合制的产业化投资基金。

  四、加强服务与资源配置,增强社会资本吸引力。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间,明确规划局部调整的便捷途径和报批程序,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改善营商环境。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引入社会资本,政府强化服务功能,配置必要的优质资源,对于社会资本给予补贴或购买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增强基础设施项目的社会吸引力,让社会投资活力得以释放。

  五、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对承担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企业和平台公司,充分利用政府专项债券置换企业的商业银行贷款,降低企业的利息负担。适当提高企业资本金比例,解决企业投入先天不足问题。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注:本文为民进中央提交全国政协大会提案稿。)

作者:     责任编辑:zha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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