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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勇代表:建议进一步降低未成年人游戏消费金额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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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游戏被当作一种新兴产业越来越受到资本的青睐。尤其是在移动智能手机用户不断增长的当下,网络游戏平台与产品不断翻新。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 受访者供图

  据中国游戏产业年会发布的报告显示,2020年,预计国内游戏市场实际营销总额为2786.87亿元,比上年增加478.1亿元,同比增长20.71%,继续保持较快增速;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查显示,目前中国青少年网络游戏用户规模已经超过2亿,占青少年网民的66.5%,青少年首次接触网络游戏的年龄呈日趋低龄化。

  “未成年人一旦进入到游戏的王国,极易因为自己年龄、智力和综合判断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而成为网络游戏算计、俘获和掌控的对象。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其危害是巨大的。”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危害主要在于影响身心健康、影响道德认知与正常学习、遭遇网络暴力及色情侵害、损害虚拟人格构建、诱发刑事犯罪等方面。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提出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游戏产品准入监管的建议》,就加强儿童游戏产品准入监管、降低未成年人游戏消费金额等方面献言献策。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最大程度地控制、降低、减少游戏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张志勇建议全面加强儿童游戏产品市场准入监管。具体来说:

  一是加强儿童游戏产品的准入监管。改变当前单纯把游戏产品作为一般文化产品,单独由文化宣传网信部门负责准入监管的做法,实行网信和教育部门两次监审机制,网信部门负责首次监管,教育部门负责二次审查。

  二是尽快实施儿童游戏产品分级管理制度。建立由教育、心理、卫生、法学、儿童学、软件开发等专家组成的儿童游戏软件定级委员会对网络游戏软件进行定级,划分出适合不同年龄阶段的游戏级别。

  三是调整降低儿童游戏时长。目前,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的时长,法定节假日每日累计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累计不得超过1.5小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这些时长规定在未成年人日常学习生活中时间占比是否科学、科学、适宜;同时,对不同学段的儿童要做出不同的规定。

  四是进一步降低未成年人每月游戏消费金额。目前,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五是调整儿童网络游戏预警时间。目前,根据多部委发布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PC端游戏用户累计在线3小时以内的游戏时间为“健康”游戏时间,累计在线3小时-5小时的游戏时间为“疲劳”游戏时间,累计在线超过5小时的游戏时间为“不健康”游戏时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所谓“健康游戏”时间的规定是否科学适宜。

作者:     责任编辑: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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