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素质亟待整体提高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高质量的幼儿教育离不开高质量的幼儿师资,我国目前幼儿教师尤其是民办幼儿园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亟待大幅提高。
幼儿教师整体素质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思想素质不强。不少教师只是将其作为临时性过渡,缺少对幼儿教育事业的热爱。二、学历层次较低。幼儿教师中,研究生、本科毕业的寥寥无几,绝大多数为大专或中专学历。三、临代人员比例高。民办幼儿园中有不少人员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即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临时代课的比比皆是。整体素质不高的幼儿师资队伍,显然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甚至还造成虐童事件频发现象,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故笔者建议:
一、修改《教师法》,提升幼儿教师准入门槛。《教师法》关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要求规定为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笔者认为,《教师法》制定于1993年,距今已经25年,期间教育水平及国民素质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中专学历取得几乎没有任何条件,中专毕业生基本属于学业困难的对象,其综合素质可见一斑。因此,应尽快修改《教师法》,提升幼儿教师准入门槛。
二、加强对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临代人员的整治。目前,幼儿园中民办幼儿园所占比例超过半壁江山。民办园举办者开办幼儿园目的主要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在不断提高幼儿学费(不少幼儿园的学费堪比天价)的同时,为了节约成本而招聘没有教师资格的临代人员从事教育工作。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教育市场予以整顿,从事幼儿教育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备案,对招聘不具备教师资格人员而从事教育工作的单位予以处罚。
三、不断加强学前教育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教师培训是学前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师持续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学前教师培训要注重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针对不同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确保培训真正满足教师的现实工作需要,满足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
四、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应当将幼儿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的范畴。目前民办幼儿园中教师待遇普遍不高,导致教师工作积极不够,很多教师只是将其作为临时过渡工作。如果将幼儿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阶段,政府会加大对幼儿教育经费投入,教师待遇也会大幅度提高。如此这般,诸多优秀教师就会自愿把幼儿教育工作作为自己终身事业,同时会吸引更多优质人才从事幼儿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