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抚顺市政协委员、民进抚顺市委会议政调研部部长宿光龙建议:
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我省一些地区的农村“三资”管理混乱,严重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一些村级集体家底不清,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数目不详,严重影响了村级集体“三资”运用,导致农村集体无法发展。
2、一些村集体资源管理存在缺位,如村集体“三资”被无偿占有或转卖、林改合同及其他承包合同不能及时兑现、现有林地和集体林经营管理不到位等,严重影响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为此建议:
1、进行清产核资,全面摸清家底。由乡镇政府牵头,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村级集体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盘活用好现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挖掘存量资产资源的增值潜力,特别是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充分考虑集体股设置,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2、加强“三资”管理,提高集体收入。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进行科学规范管理,有偿使用确权给村集体的耕地,由村民民主议定发包方式,收取承包金作为集体收入,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强化林改后续管理,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兑现林改承包合同,追缴拖欠林木款和林地使用费,维护村集体经济利益。对仗权承包、无偿使用、拖欠承包费、合同不规范等占用“四荒”、小流域、水面等资源的,按照有关规定和民主议事程序进行处理,解决资产资源流失问题。
3、加强村务公开,落实民主监督。加强民主理财和村级财务审计监督,严格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农经发[2011]13号)的要求,认真搞好财务公开。各村要设置固定公开栏,定期公开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各类资源、收益分配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分配等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原则上一年一审,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村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专项审计,审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