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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货车超载,既要严法也要技术

发布时间:2019-10-17 来源:民进韶关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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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晚,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引发社会持续关注。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经官方初步分析,上跨桥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超重超限运输是公路第一杀手,严重破坏公路路面及其桥梁设施,造成国家交通规费的大量流失,带来大量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同时,超限超载的车辆还将大幅缩短公路使用寿命。据测算,如果行驶公路的车辆超限超载50%左右,公路正常使用寿命将缩短约80%。货车超限超载如脱缰野马,造成的路桥垮塌事件不时发生,也是时候对该进行系统性地精准治理了,为此建议:

  一、严查货车非法改装和车企大吨小标行为。从媒体报道可知,当下车辆超重的都必须向管理部门报批,可那些“百吨王”货车基本上都是偷偷改装,为了多拉货加高、加宽平板上的车体,“大吨小标”现象在货车行业成普遍现象。有些汽车生产企业和改装行业为打开销量,主动迎合购车者少交交通规费和保险费的心理,随意生产大吨位车轴小的重型车,伪造型号和技术数据,大车小标,降吨位促销。而据今年5月央视揭露的黑幕,这类“黑色”改装的,不只是那些重卡,还有轻货业,改装后不拉货都已超重。为此,建议:一是严查货车非法改装企业和店铺,将涉及的货车的每一环都纳入监管射程和追责环节,实施货车安全从生产、销售、改装等全链条责任实名追溯,针对因货车超载、超限带来的重大安全事故,货车改装企业承担赔偿等连带责任。二是引进发达国家在货车内装传感器、车辆超重没法发动的技术办法,对上路货车进行实际吨位管理。

  二、严查货车超限超载上路行为。今年4月,交通运输部发文要求:至2020年底,全国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全面实施入口称重检测。建议将“百吨王”闯关上路作为治理重点,扩大实施货车称重检测范围,将各类桥梁、国道、省道、城区道路等均安装自动称重拒行装置,如设联合治超站,立限高限重标志,进行拉网式围剿。借鉴美国做法,对超载的治理侧重技术监控,尽早形成固定检测站、移动检测站、动态称重技术和设备相配合的体系。美国不停车检测技术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了效率,使得治理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更高,让很多超载车辆寸步难行。

  三、完善现有的货车超载法律。我国的《公路法》第五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都明令禁止超载,但仍有不少可改进的地方。

  1.是出台专项法律法规。对于超载,路政一个标准,交警一个标准。涉及超载治理的,虽然有不少法律条款,但这些法条在关于如何处罚等内容规定上不尽一致,还有位阶不明等问题。为此,建议出台我国专门的道路超限超载法律法规,确保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加快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整合交通综合执法队伍,为超限超载治理统一执法建立坚实基础,确保执法必严。

  2.是切实提高惩治罚款力度。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其他法条则规定罚款的最高上限为3万元。相比较韩国法和有“天价罚单”之称的美国法,我国目前制定的罚款水平在国际上并不算高,要增强整治力度,提高罚款力度很有必要。

  3.是实施多主体“三方一体”惩治措施。货车超载经常不只是司机的问题,所有利益相关者都不能钻空子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方面可借鉴日本,罚货主、司机、运输企业三方主体,同时也并罚不良生产、改装货车的厂家和借势勾结某些执法人员的黑中介。

  四、建立运输行业驾驶员黑名单制度。建议借鉴德国对超载驾驶员的惩罚方式进行驾驶员管理,第一次超限的驾驶员将被登记在案并口头警告;第二次被发现将面临3个月的监禁;1年内超限3次以上的驾驶员,将被吊销驾驶执照,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从事驾驶行业工作。

作者:雷检     责任编辑:qichun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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