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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志军:关于查缺补漏 强化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监管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6-03     来源:民进中央出版传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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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和问题

  近日,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联合发布《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75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1%,玩游戏仍然是未成年人最主要的网上娱乐活动,61.0%的未成年人经常玩游戏,其中,手机游戏占56.3%,电脑游戏占24.6%。小学生网民在学龄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的比例占32.9%。玩游戏的未成年群体庞大,且呈现低龄化的趋势,足以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2019年11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恰逢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对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监管系统中仍然存在疏漏,实际生活中大量存在未成年人利用成年人的身份、信息使用网络游戏的现象,导致作为政府部门法规的“史上最严”限令失去意义,形同虚设。

  二、原因分析

  近半年,受疫情影响,中小学生不能参加教学等社会活动,完全宅在家里,上网的条件、时间、理由更充足。庞大的玩游戏群体加之疫情防控因素的叠加影响,较之与正常时期,防疫期间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的时间更长,频次更高。3月以后,学校延迟开学,学校普遍组织上网课,很多未成年人通过电脑、PAD、手机等电子设备参加线上教学活动,更有了使用网络游戏的便利条件和借口,孩子常常利用上网课的时间,以学习为掩护,瞒着家长玩网络游戏。特殊时期,未成年人沉迷游戏、过度消费现象更容易形成社会热点,反映强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报道,2020年第一季度,江苏全省消保委系统受理的未成年人网游类投诉比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6倍,充值群体中年龄最小的才3岁,充值金额最高的达7万元;大连电视台报道,11岁男孩借用妈妈手机上网课之机偷玩游戏,通过自动弹窗,4天消费2.5万元买装备;江苏电视台报道,宿迁泗洪一个11岁男孩骗过奶妈打赏主播、玩手游,一个多月花掉40万元卖房款……

  根据《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未成年网民使用各类上网设备的比例,依次是手机(93.9%)、电视(56.7%)、台式电脑(45.0%)、笔记本电脑(31.5%)、平板电脑(28.9%);未成年网民上网经常从事的各类活动中,排在前三位的是网上学习(89.6%)、听音乐(65.9%)、玩游戏(61.0%)。目前,线上教学方式和交流手段已经为学生家长和学校老师所接受,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机会很多,监管的问题依然不少。有关情况说明,低龄群体玩游戏增多的趋势对家长的监管、互联网企业针对性保护机制提出更高要求。

  三、具体建议

  (一)从源头上把关,加强部门间的联合,推进政府履行监管职责。

  ——严查不良商家,如,严厉打击网上销售成年人账号、游戏中健康系统放松管理等现象;

  ——建设统一的身份识别系统。加强新闻出版部门与公安部门的对接,新用户在首次实名登记时,接入公安权威数据平台进行校验,以便精准判断相关帐号的注册信息是否为未成年人;

  ——完善身份识别系统功能。如,在每次登录游戏账号或充值消费时增加人脸识别等身份识别的技术手段,避免未成年人钻空子。

  (二)完善保护系统,加强与家长的协同和联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参考金融系统的支付功能,在登录或消费环节设置短信或微信提醒功能,及时告知家长;

  ——在登录或付费环节,增加家长指纹识别等验证措施;

  ——绑定家长设备,通过设备端而不是账号端守护未成年人。

  (三)疏堵结合,把新闻热点转化为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和监管格局,同时努力完善有针对性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保护机制和管理措施。要特别重视学龄前儿童网络游戏的管理和教育,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网络游戏使用习惯,预防极端热点事件发生。

作者:吕志军     责任编辑: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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