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觉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一)
现在是过去的延续,了解过去才能理解现在,也才能知道未来。只有了解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追求民主的历史过程,才能更好地理解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历史必然性。自鸦片战争以来,由于封建地主阶级的腐朽统治和西方列强侵略和渗透,中国人民受到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中华民族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面对尖锐而复杂的社会矛盾、艰巨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整合全社会的力量、集中全民族的意志,进行革命斗争,推翻阶级统治、铲除民族压迫。民主作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重要内容,成为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近代以来,民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作为革命的、进步的阶级,先后领导中国人民为建设一个民主的中国进行了积极探索。中国人民在历史的比较中,最后选择了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民主。
1资产阶级民主在近代中国的失败
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打开了近代中国的大门,惊醒了中国的先进分子。林则徐、魏源等是睁眼看世界的第一批有识之士,他们主张积极向西方学习,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主张。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面对腐朽僵化、盲目自大的封建统治者,他们的主张不可能得到实施。而把他们思想真正付诸实施的是洋务运动。洋务运动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主张在不变革封建制度的前提下,致力于兴建军用工业和民用工业,相应地改革军事、外交、文化教育和某些政府机构等多方面的措施。这对中国资产阶级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清政府在中日甲午战争中的惨败,实际上宣告了洋务运动的破产。这说明,仅从器物层面学习西方先进技术,不变革封建专制制度,不能够实现救国救民的目标。于是,在洋务运动失败后,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维新派掀起了声势浩大的维新运动。他们认为,必须从政治制度等领域全方位地向西方学习。维新派人士主张兴民权,设议院,变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部分实行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在光绪皇帝的支持下,清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令,推行了一些改革措施。但戊戌变法在强大的封建顽固势力的反扑下,仅持续103天就以失败而告终。变法失败说明:让腐朽的封建统治者实施民主、还权于民,简直是与虎谋皮、天方夜谭。中国人民必须丢掉幻想,准备斗争。
历史向前发展,中国人民反抗斗争不曾间断。中国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开创了完全意义上的近代民族民主革命,领导了以建立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为目标的辛亥革命,他提出建立人民共和国的理想,在中国人民面前树起了一个新目标。从这时起,中国人民就为建立一个独立的民主国家而进行不懈斗争。因此,“中国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正规地说起来,是从孙中山先生开始。”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并取得成功,次年1月,革命党人在南京建立了临时政府,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的成立。2月12日,清帝宣布退位,结束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
中华民国建立之初,孙中山仿照美国的共和制度,确立了总统制,成立临时参议院,并着手制定国会组织法和选举法。1912年3月11日,由临时参议院通过、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为正式宪法制定前的国家根本大法。《临时约法》不仅详细规定了三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原则和机构,而且明文规定了人民的民主权利,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等自由。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对中国近代历史有着深远的影响。中华民国的成立和《临时约法》的颁布,沉痛地打击了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统治,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孙中山按照资产阶级民主原则建立的中华民国,不曾想出现了水土不服,在中国上演了一出出闹剧。中华民国仅存三个月就被北洋军阀袁世凯篡夺了胜利果实。1913年,袁世凯不仅以数千军警包围国会“逼选”他为正式大总统,而且不久又解散国会,后来干脆恢复帝制,当上了皇帝。袁世凯死后,中国政局更是混乱不堪。首先是政党林立。1911—1913年中国出现了300多个政党社团。当时报纸形容:“社团之多,真如过江之鲫”,“集会结社,犹如疯狂。而政党之名,如春草怒生”,“党会既多,人无不挂名一党籍。遇不相识者,问尊姓大名而外,往往有问及贵党者”。由于许多政客把政党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并且政党很容易被不良政客收买,造成政党声名狼藉,以至于许多人不敢承认自己属于哪个政党。当时有报道说,“今执某党人而询问之曰:‘汝其党乎?’则其人之心思无论为巧为钝,必忿然作绝曰:‘不党!不党!’”其次是政局不稳。随着控制北京政权的军阀势力的增强或削弱,代表不同派系的军阀内阁像走马灯似的,频繁更换,真是“城头变幻大王旗”。从1912年到1928年间,中国先后有10人次出任国家元首,59人次出任总理,产生了5届国会、7部宪法。第三是军阀混战。在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分裂为以段祺瑞为首的皖系、以冯国璋为首的直系、以张作霖为首的奉系三大军阀,霸据南方的是以唐继尧为首的滇系军阀和陆荣廷为首的桂系军阀。此外,还有不少割据一省或一地的小军阀。各军阀为争夺权力和地盘,发动了无数次的军阀混战,给中国人民带来了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以至于孙中山沉痛地说:“政治上、社会上种种黑暗腐败比前清更甚,人民困苦日甚一日。”
辛亥革命的失败说明,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在我国行不通。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曾概括地描述当时的情景:“中国人向西方学得很不少,但是行不通,理想总是不能实现。多次奋斗,包括辛亥革命那样全国规模的运动,都失败了。国家的情况一天一天变坏,环境迫使人们生活不下去。怀疑产生了,增长了,发展了。”中国社会期待着新的力量寻找先进理论,以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制度。正当中国人民在焦虑中彷徨、在痛苦中挣扎之时,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给绝望的中国人民带来了希望。随着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并与已经登上历史舞台的工人阶级相结合,中国共产党诞生了。从此,领导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振兴中华的伟大历史使命,历史地落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肩上。
2社会主义民主在新中国的确立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建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为目标。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为实现人民解放和人民民主进行了长期浴血奋斗,最后建立了社会主义民主国家。
在党的二大制定的革命纲领中明确指出:“统一中国使它成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我们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革命过程中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发动群众运动,让群众参与到革命运动中。从大革命时期农民协会和罢工委员会,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再到陕甘宁边区的参议会,这些都是中国共产党探索的民主实践。大革命时期,我们党领导发动的工农群众运动,使工人农民得到了革命锻炼,也争取到了更多的民主权利。农民运动攻击的主要目标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真正做到了“一切权力归农会”。城市的工人运动也在为增加工资、减少工时、改善劳动条件而斗争。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在江西、湖南、福建等10多个省300多个县先后建立的乡、区、县的苏维埃政权,受到了广大工农群众的拥护。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民主集中制的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立的新的政权形式,在全国树立了一面民主的旗帜,极大鼓舞了工农群众的革命斗争,也为后来党所领导的政权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抗日战争爆发后,我们党为了动员人民参加抗日战争,反抗国民党的专制统治,在根据地积极推进民主,给人民更多的自由。抗日根据地人民享有广泛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和民主议政权利。各根据地通过民主方式选举参议会,再由参议会产生政府领导人,组成政府机构。广大人民通过举手表决、画圈、画点、画杠、投豆、烧孔等各种投票形式,积极行使赋予的民主权利。陕甘宁边区在1937年和1941年举行的选举中,人民投票率高达70%以上,有的地方甚至高达90%。人民还可以通过参议会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弹劾和监督。广大人民通过积极参与政权建设,团结了各种抗日力量,赢得了民心,为巩固和扩大抗日根据地,取得最后革命胜利奠定了基础。
抗日战争胜利后,我们党力图避免内战,争取经过和平的道路来建设一个新中国,逐步实现中国的社会政治改革,发展中国的民族经济。但蒋介石却坚持独裁和内战的方针,试图消灭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解放区和人民军队。1946年6月,国民党向解放区大举进攻,发动全面内战。中国人民已经在历史的比较中,认识到共产党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建立一个民主、自由、富强的新中国。经过三年解放战争,打败了国民党反动派,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的成立,使长期以来受尽压迫和欺凌的广大人民在政治上获得了民主和解放,第一次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政党理论、民族自决理论等,在我国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的1949年6月,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就指出,历史的经验表明,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是行不通的,“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这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我们要经过人民共和国,由农业国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这为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指明了方向。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关于民族政策,《共同纲领》规定,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这个《共同纲领》成为中国人民的大宪章,它在一个时期内起着临时宪法作用。1953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提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召开由选举产生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从1953年7月到1954年5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这次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普选,是人民政治生活中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事件,大大推动了人民民主制度的发展,为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奠定了基础。在选举产生代表的基础上,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从而确立了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还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部宪法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大原则。在宪法原则指导下,我国逐步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形成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制度框架。然而,由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缺乏经验,后来发生了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大民主”实际上成了无政府主义,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遭受到很大挫折。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形成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程中,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民主的认识,积极探索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立足中国国情,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拓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使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健全,人民民主的内容不断扩大,人民各项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鉴于“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中郑重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同民主的关系,民主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主要标志。无产阶级政党带领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必须把建立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提到重要议程上来,在政治上创造出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事业,其能否顺利实现,关键在于能否从各个方面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所以,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真正做到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才能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邓小平总结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强调要从制度上完善社会主义民主,防止个人专制,避免发生像“文化大革命”那样破坏民主和法治的事情。他指出:“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经过我们党的不懈努力,在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首先,实施领导人的退休制度,废除了实际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1985年9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同意64人不再担任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36人不再担任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31人不再担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次高级干部集体退休,标志着党的退休制度正式启动。其次,全国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得到大大加强。例如,1979年7月,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制定和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这些法规对地方各级政权组织和选举制度的完善起了重要作用。第三,各民主党派重新恢复活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得以恢复和发展。第四,推进基层自治制度。在20世纪80年代,我们党在农村废除人民公社体制,积极推行村民自治制度,广大农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逐步得到落实。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立足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提出一系列民主建设的新思想,继续探索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江泽民强调要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政治文明是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和政治发展取得的成果,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和必然要求。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表明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认识的升华。民主归根结底还要以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为核心。江泽民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是我国政权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他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也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主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处理好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关系。否则,我们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就会出现失误。江泽民在总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时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立法速度明显加快、质量明显提高,作用不断增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加强,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各项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发展,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等等。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经过反复探索、不断总结,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要坚持好、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历史和现实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由中国历史发展和具体国情决定的,是中国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
(责任编辑:吴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