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蕊:狠刹“痕迹主义”之风
近几年,“痕迹管理”在基层工作中被广泛应用。其优势在于通过保留下来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有效还原干部对工作的落实情况,供日后查证。部分基层干部反映,为避免在上级检查时被问责,日常工作中,他们不得不过分在“留痕”上做文章,此举严重背离了痕迹管理的初衷。“痕迹主义”本质上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种忽视内容和本质、片面追求形式和表象而不间实际效果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
一、以“痕”论政绩、假痕、虚痕现象在基层工作中屡见不鲜
“痕迹主义”下各种不良风气的盛行,表面是基层人员工作不到位,实则反映了管理体制的弊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面对上级各条线、各部门“走马观花”的检查,基层人员苦不堪言。过多过滥的“留痕主义”就是一种潜在的新形式主义。其危害甚大,不仅劳民伤财、影响基层工作实效,更败坏基层工作作风,影响政府形象。
一是照搬照抄。一些基层的文件材料、领导讲话、宣传标语大量雷同,抄袭成风。二是投机取巧。调查发现,某地基层人员为应付上级“发送位置”的要求,利用软件“功能漏洞”把位置调整到村。三是铺张浪费。在基层,材料冗杂现象普遍存在,如一个贫困户一份档案页数就24页,搞一次“卫生清扫”也需要9份档案,图文并茂的材料后是纸张和墨水的严重浪费。
如同多数企业把上下班打卡作为一项基本管理制度,适度的“痕迹管理”是必要的。对贫困户建档,有助于清晰了解其家庭各方面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脱贫工作;一些记录、报表、总结,有助于部署、研判、跟进、评价工作,诸如此类的“痕迹管理”对推进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并客观上成为“抓落实”的印证。但上面两则典型案例却告诉人们,“痕迹管理”同样要讲求度,一旦被运用得“淋漓尽致”,以致把“痕迹”等同于结果,奉行“痕迹主义”,就会变成新的形式主义。
“痕迹主义”之病大体有两种症状:一种是过度“痕迹管理”,即重视档案材料而轻视结果。似乎材料制作得是不是精美、全面,代表了对工作重视程度,甚至在材料制作上都要搞个“大比武”,以致人们不得不追问:到底是材料重要还是结果重要?另一种是伪“痕迹管理”。常见的是,扶贫干部跑到村里合个影、签个到,留下了“痕迹”就表示工作已经被落实了;或是有了学习计划、会议记录,就代表传达落实上级精神了,至于会议是不是有必要、开得走不走心,材料是不是东拼西凑完成的,则放在一边。
二、解决基层“痕迹主义”的建议
1.首先要改变对基层的考核方式,避免考核“一刀切”,注重参照基层群众的口碑和工作实绩,而不是在文件堆里看“落实”。各级组织领导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界定“痕迹主义”的文件,完善管理方法,比如优化对基层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降低材料在考核中的比重,建立信息化平台,在减少浪费的同时避免基层重复性工作,避免将正常的管理、工作、活动“一刀切”地划入“痕迹主义”范围,造成人人自危、束手束脚。同时杜绝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扩大化,更不能让其成为某些别有用心的阴谋家的害人武器。坚决反对脱离实事求是、脱离群众的形式形式主义、“痕迹主义”。
2.其次上级领导要率先垂范“留实痕”,少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些担当作为和实地调查研究。凡事要求“工作留痕”必须彻底根治。首先要把这种形式主义变种揪出来,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带头进行整改落实,不必要的纸面检查必须要剔除,不能给基层干部增添负担。从领导干部抓起,从领导干部改起,大力倡导基层调研之风,不以书面痕迹为依据,而以干部足迹为依托。其次要优化考核设置,在目标考核中注重基层群众的口碑和工作实绩的参照,而不是在纸堆里搞考核。
上级领导机关是作风建设的组织者、管理者、推动者,是作风建设的风向标和指示灯,既负有领导责任,也负有示范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身体力行,知责明责,少些“纸上谈”,多些“现场干”,紧紧抓住群众普遍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找对策。以“面对面”的引领,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而不能习惯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那样只会滋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讨人嫌。
3.根治“痕迹主义”,最有效的办法是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形式主义和“痕迹主义”有一个相同特点是高高在上,不接地气。有些领导干部做工作是为了在上级面前表现、为自己邀功要名,心中没有职工和群众百姓。哪些领导搞形式主义“痕迹主义”,群众都看的明白,感受最深刻,也最痛恨。因此,反对“痕迹主义”,必须全力调动职工和群众百姓的积极性,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把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战略交给全体职工和群众百姓,让全体职工和群众百姓积极参与政策讨论和制定,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活动置于广大职工和群众百姓的监督之下,工作绩效考核,让全体职工和群众百姓来评估。只有转作风、重实效,切实将基层工作人员从疲于应付的文件、简报、资料中解放出来,才能使其真正投身到解决群众难题的工作中去。
(王蕊 民进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