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扬州市委会:遏制体罚式家庭教育
体罚作为家庭教育中一种消极的教养方式,侵害了儿童的权利,带来诸多消极影响。当前,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条文分散于各个法律之中,由于缺少完善的法律支撑,同时政府主管部门职权不明,相关社会服务机构缺乏,现下儿童相关权益保护乏力;中国家长式传统思想观念根深蒂固,欠缺抵制体罚式家庭教育的社会氛围,家长暴力行为隐蔽性强,严重影响了儿童健康成长。
建议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对于侵犯伤害儿童身体的程度有明确的界定,对暴力虐待儿童的行为零容忍,对体罚行为的惩处要坚持强制性、惩戒性原则,确保儿童与成年人一样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二是建立健全保护儿童免受暴力伤害的机制,明确教育部门或民政部门中负责儿童成长监护的处室,推动支持成立保护儿童权益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设置明确的举报投诉渠道,各方形成合力,对体罚式暴力家庭教育真正起到惩罚与制约作用;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和家庭教育,在全社会形成遏制体罚式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增强儿童自我保护和家长杜绝体罚的意识,切实护航儿童健康成长。
作者:耿堃 责任编辑:刘晓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