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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会员、醉驾入刑建言推动者施杰:以个案推动立法的见证者

发布时间:2022-09-29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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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格局中的重要政治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作为一名民主党派成员,我始终保持同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政治本色,切实履行好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参与者、推动者角色。

  这十年,是国家法治建设迅猛发展的高峰期,也是我自己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虽然律师工作夙兴夜寐,但我没有忘记自己的政治责任。

  十年来,我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珍视和维护职业声誉。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四川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贡献了自己的正能量。

  我先后担任四川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等职务。积极参加学术会议以及相关部门等组织的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结合工作中发现的各类法治、社会问题,就我国及地方立法、司法及执法问题提出具体的意见及建议,为推动法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每年,我都会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政协、统战部门、民进组织的调研和座谈会,悉心琢磨、充分论证自己的提案。

  代理案件的结束,是我反思的开始。我国法治建设中以个案推动立法的例子并不鲜见。2008年,孙伟铭酒后驾车造成了4死1伤的惨剧,代理该案后我深感我国在危险驾驶方面立法的滞后。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我提交了“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的建议”的提案,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以一个提案促成一条法规,让生命不再罹难,让悲剧不再重演。就此,“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家喻户晓的箴言。针对近年来个人信息泄露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困扰,甚至出现了像“徐玉玉”案式的悲剧事件,我多次呼吁尽快建立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保障,这一建言也于2017年写入了《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更是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法律支撑。

  十年来,我共向大会提交120多份提案,被称为政协履职“劳模”,提案内容涉及立法、司法、依法行政、民生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除上述醉驾入刑、个人信息保护外,还包括:完善案件审理期限制度、制定《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法》、保障农村学生安全上学、规范运渣车的相关立法、毒驾入刑、推进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律师权利、完善环境保护中政府责任、出租车行业改革、机动车年检制度改革等。

  回望十年,尽心履职、成果丰硕。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充分利用民主党派和全国政协的参政议政平台,将自身的执业优势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相结合,为促进国家民主与法治建设作出了自己的努力。我也因此先后荣获全国“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先进个人” “民进全国先进个人”等荣誉表彰。对此我倍感光荣,我也时刻铭记着这份职责的分量。

  作为一名民主党派成员,我将继续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强化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共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作者:施杰     责任编辑:刘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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