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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8年前他就曾提案建言!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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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我国将从2021年起,将每年的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其实早在2012年,时任上海市政协常委的上海国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翔,就提交提案,建议将每年的1月10日,创立为“拥警爱民日”(警察日或警察节)。“一个有意义的日子,对内可以聚警心、励警志,对外有利于打造全社会拥警爱警的风气。”郭翔昨天兴奋地告诉记者,“听到国家正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好消息,我非常开心,8年来的呼吁,如今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

  关注警察队伍建设

  作为一名资深的市政协委员,还当过市公安局警风警纪特约监督员的郭翔,一直十分关注人民警察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以及警民关系等。

  “在工作、生活中,我亲身感受到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是建立良好社会治安的基础,如何做好拥警爱民?我认为可以通过一个美好的节日而将其固化下来,每年一个节日可以让我们大家时时记着拥警爱民。”郭翔回忆起当年写这个提案时的情景,难掩激动的心情:“市政协领导、民进上海市委领导都给予了很大的关心和支持,许多基层民警都盼望能拥有这样一个警察的节日。”郭翔说,但在究竟定哪一天为“拥警爱民日”的问题上,当时还有一个争议,有人提出定为7月6日,因为这天是新中国成立时组建的公安部队成立日。不过大多数人还是希望是1月10日,这与公安110吻合。

  提案建议“上海先行”

  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郭翔撰写完成了《关于创立“拥警爱民日”的建议》的提案,他在提案中指出:“世界上有不少国家都设有警察日或警察节,每到这一天社会各界举行各类欢庆活动,这些活动对树立警察形象与威信、和睦警民关系均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据此,郭翔认为,“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发展的转型期,警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我了解,公安部每年在元旦、春节间都要开展‘爱民月活动’,我感到创立‘拥警爱民日’在当前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并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建议在上海先行。”

  郭翔建议选择1月10日作为拥警爱民日,他表示,这一天,是开展警民互动的好日子,可举行警民恳谈、警民联欢活动,居委会组织居民代表与辖区派出所民警联谊,走进警营,了解民警,慰问民警,体现关爱;这一天,是所有媒体宣传公安、关爱民警的宣传聚焦日,宣传身边民警点点滴滴的好人好事,让社会神经触一次电“警”醒一下:平安日真的来之不易;这一天,是全体警察提升荣誉感、自豪感,增进家庭亲情的好日子,也是社会各界人士、各级领导分路去慰问警察烈属、警察特困家庭,送去全社会温暖的好日子。

郭翔在公安机关进行调研,与人民警察开展互动交流

  公安部“将统筹考虑”

  市公安局对郭翔委员的提案十分重视,多位局领导相继作出批示,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具体意见,还赴黄浦公安分局南京东路派出所和上海公安博物馆进行调研。

  2012年7月16日,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听取有关创立“拥警爱民日” 情况的汇报,形成《关于创设“拥警爱民日”有关问题的请示》,报请公安部政治部征询答复意见。10月23日,公安部政治部答复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日、纪念日、活动日设立程序的通知》有关 “确有必要设立地方性或者行业性节日、纪念日、活动日的,分别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的要求,公安部对于设立“警察节(日)”和“拥警爱民日”等行业性节日将统筹考虑,适时报国务院申请批准。如上海设立“拥警爱民日”,需上海市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

  市公安局和市委政法委也在提案答复中表示,上海警方将进一步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继续致力于打造“爱民”品牌,丰富“爱民”的内涵与外延,不断发掘新的工作增长点,满足市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中国人民警察节’是在国家层面专门为人民警察队伍设立的节日,是对人民警察队伍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奋斗的充分肯定。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广泛的人民性和警察职业的标志性。”郭翔告诉记者,他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人民警察队伍的建设,为国家的长治久安作贡献。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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