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电视台、广播电台“三品”广告乱象亟待解决
一段时间以来,以地方电视台、广播电台为主阵营,三品(药品、营养品、保健品)广告猖獗现象极为普遍。这类广告主要面向中老年人,通过夸大疗效、偷换概念、虚假宣传等手段,博取受众信任。一些购买者因服用此类产品,导致疾病难以得到有效控制,甚至对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此类广告常见于地方电视台和广播电台,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地方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受众主要为中老年人,受科学文化水平限制,且常年经历慢性疾病侵害,此类人群更易相信广告宣传效果,被吸引购买现象较为普遍。二是广告收入是地方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收入的重要来源,导致有的从主观角度更愿意播出此类广告,弥补财政投入不足现象。三是有的地方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对广告审查较为宽松,为此类广告提供可乘之机。
为此,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三品”广告审查力度,特别是对于一些地方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要下大气力拨乱反正,消除虚假广告泛滥现象。
二是加大惩治力度,对部分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片面重视经济效益不注重社会效益,甚至纵容虚假广告现象进行大力惩治,切断广告传播途径,不断净化传播空间。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注重加大对中来年人的科学养生知识普及,避免病急乱投医现象,从主观角度减少虚假广告受众群体。
(作者系吉林省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主任、民进吉林省人民医院支部副主委张英)
作者:张英 责任编辑: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