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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英: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参与托育

发布时间:2022-04-21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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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多渠道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指出,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但一些国有企业无法突破“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等政策,不敢干;一些有意提供托育服务的单位不会干;一些已开办托育机构的,因共用办公用地,水电等仍按工业或商业标准执行,积极性不高,不想干。为此,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提供制度保障,让用人单位放心大胆干。出台支持和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参与幼儿托育服务的指导性文件,建立“正面清单”。

  二、把握实施细节,逐步扩大推广,让用人单位有章可循干。一是探索多种托育服务模式,比如独立兴办、联合共办、第三方承办、公助民办等,也可采取“1+N”模式,选出较成熟的托育机构或模式作为“1”,在N个单位进行复制推广。二是制定不同建设标准,对托育服务站(点)、托育机构分类施策。

  三、地方政府积极作为,给予全方位支持,让用人单位争先恐后干。通过税费减免、租金补助、师资培训、综合奖补等方式,充分调动主办者积极性。

  四、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助力服务落实落地,让用人单位有“主心骨”牵头带着干。一是加强资金支持,全国总工会建立职工托育专项资金,地方工会组织结合实际给予配套支持。二是加强宣传推动,倡导并力促有能力、有条件、有需求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三是加强服务保障,工会率先为职工提供力所能及的托育服务。四是加强组织实施,定期做好用人单位托育服务意愿、诉求、问题等情况统计分析,为后续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民进天津市委会主委)

作者:张金英     责任编辑:刘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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