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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律师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纳入“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8-06     来源:民进重庆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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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纠纷涉及不同国家法律规定、专业性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来说,妥善处理涉外法律事务将大大增加运行成本。为更好地发挥律师在涉外法律事务中的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法律服务,我们建议将涉外涉企的法律服务纳入“十四五”规划中的推进依法治国或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等内容:

  具体理由如下: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现实路径。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多角度多维度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规定,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指引。其中第(七)条明确提出了“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律师广泛参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全过程,出具法律意见,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第(十)条则进一步明确了“积极为国家重大经贸活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可见,在积极营造涉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律师全面参与并积极发挥作用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给予充分肯定的制度设计。

  二是防范重大外经贸风险的有效手段。在对外经济交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遭遇贸易摩擦、知识产权保护,甚至可能受到他国政策性的壁垒等问题,特别是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进一步提升、产品价廉物美等因素,所引发的他国对我国的各类“制裁”“反倾销调查”等将会日益增多,如美国对华为的“制裁”就可见一斑,而诸如此类的纠纷,对于超大型企业尚且疲于应付,更不用说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来说,其维权成本相当高昂,甚至可能彻底拖垮企业,同时,某一领域的普遍性的纠纷,很可能引发整个行业领域的商业风险,因此,充分发挥涉外法律服务的作用,强化风险预判,提升中小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也是防范重大外经贸风险的有效手段。

  三是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题中之义。法律服务具有经济的对等价值,特别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由于专业性强,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要求有更高的素养,我国涉外法律从业人员总量有限等因素,因此服务费用必然比国内业务更加高昂,这对中小微企业来说必将大大增加运行成本。因此,从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角度看,将涉外法律有序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助于降低中小微企业整体运行成本,有助于其长远发展。

  建议:

  一、下好“先手棋”,建立国家层面的涉外涉企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建议由司法部、商务部等部委联合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国范围内或一定区域内已经爆发的或可能爆发的系统性、行业性涉外涉企法律风险进行研判并开展风险预警,向全国范围或行业领域提示企业可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提升企业的预判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打好“组合拳”,多措并举推进普惠性涉外法律服务机制构建。一是建议进一步培育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可对涉外律师事务所给予一定的产业支持,引导涉外律所在偏远及相对落后地区开设分支机构。二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可在高等院校法学院开设涉外法律服务专业或开设相应课程,避免“懂外语的不懂法律”“懂法律的不懂外语”的情况出现。三是建议将涉外法律服务纳入政府采购,通过政府集中统一采购的方式,组建区域性的涉外涉企法律事务专家智库等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以支付少量费用或免费等方式,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三、赢得“攻坚战”,全方位强化指导。一是对于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系统性风险,建议由各级专业团队研究制定“反制”措施,提供系统性指导。二是建议在构建和完善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过程中,对现实已经出现的涉外涉企各类纠纷,充分利用专家团队的力量,提供“个案”指导或一对一服务。三是对于因他国政策引发的各类摩擦,建议借助外交途经提高解决力度。

  (作者:重庆市人大代表、民进长寿区委会副主委、长寿区司法局局长李佳)

作者:李佳     责任编辑: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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