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
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随着我国社会治理体系日趋完善,社区居民公共需求趋向多元化,社区工作专业性越来越强,也对社区人才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在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社区人才队伍总量不足。截至2019年底,我国有城市社区11万个。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许多社区出现服务半径过大、管理人口过多问题,管控力量明显缺乏。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公共服务力量普遍缺口较大,很多地方还达不到每300-500户配备一名专职社会工作者标准,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二)社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及结构亟待优化。一是专业性不强。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人才少,取得相应工作资质的比例非常低。大量高中以下学历且未受过系统培训的从业者,在熟悉政策业务、开展统计分析等方面存在困难,且不具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防控能力。二是提升素质难度大。现有社区工作者来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知识更新滞后,依靠培训提升素质效果有限。三是老龄化问题较为严重。很多社区工作人员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后备人才储备不足且流失严重。
(三)社区工作者工作压力过大。社区服务与管理负担过重问题仍然存在,甚至个别地区有加重迹象。社区工作者在完成本职工作之后,往往还要承担政府部门下达的各种临时性、协助性工作,有的甚至被长期借调,影响社区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四)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有待提高。一是工资待遇普遍偏低。许多地区社区工作者月薪在2000-3000元之间,部分西部偏远地区则仅有1000元左右,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人才流失。二是职业上升空间有限。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不健全,与其他公共部门交流渠道缺乏,导致其发展受限。
为此,建议:
(一)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力量。一是规范社区设置和职数配备,建议居委会管理服务居民户数范围控制在3000至5000户,合理配备社区“两委”成员数量。二是合理优化社区网格划分,规模控制在300-500户,按需增加网格员力量。三是鼓励各地将人员编制和资源下沉基层社区,使其人财物与事权相匹配。四是着力培育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增加社区应对工作任务弹性。
(二)优化社区人才队伍素质及结构。一是因地制宜,灵活采用三支一扶、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对口帮扶派驻等方式,选拔高素质人员充实队伍。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并做好各项配套服务工作,实现社区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建立长效学习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鼓励支持其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四是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新增社会工作专业,鼓励具备社区专业知识的毕业生担任社区专职工作者。
(三)规范社区工作者权责。一是全面清理各级有关城市社区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确认社区工作机构应当承担的职能,优化工作事项清单。二是明确界定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社区工作者之间的关系,严格限制和规范社会工作者承担临时性工作、抽调借调等。三是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岗位责任制,规范设置社区工作各类岗位,采用简洁实用的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将其结果作为人事管理和薪酬调整主要依据。
(四)健全社区人才队伍激励机制。一是建议从中央层面出台社区人才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相关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地规范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序列。二是将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加公务员和事业编制面向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考名额。三是研究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充分考虑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指标因素,探索构建与岗位职级和评价结果相衔接、动态调整薪酬体系为核心的社区人才队伍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