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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1-02-28     来源:民进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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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明确了“十四五”期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大政方针。实践中如何将脱贫攻坚积累的经验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如何利用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措施服务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不断研究清晰而成熟的思路和做法。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2020年后农村地区的致贫因素和贫困形态将出现新变化,扶贫战略思路、工作体系与制度体系需要做出新的调整,要对目前施行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进行梳理,分类做好政策统筹,依靠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新模式。

  为此建议:

  一、做好统筹推进的机制衔接

  一是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将脱贫攻坚一整套有效机制办法与乡村振兴“打包配套”,探索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机制、统筹协调机制、项目推进机制、事项跟踪办理机制等。二是做好项目衔接承续。将脱贫攻坚需要升级的产业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正在重点开展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并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方案,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一张蓝图。三是做好考核评价机制衔接。借鉴脱贫攻坚较为成熟的评价机制,分类分地区制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评估标准和体系,科学评估衔接效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地方领导考核体系中。

  二、推动帮扶模式由特惠向普惠转变

  一是强化“造血能力”提升机制。将低收入人口参与培训的情况和效果与帮扶举措挂钩,提高农户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建立帮扶式培训对接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低收入人口就业和增收能力。二是完善“全面保障”巩固机制。建立低收入人口健康跟踪机制,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立低收入人口生产生活跟踪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其面临的难题。三是构建“福利依赖”制约机制。及时摸清非贫困村和边缘贫困户现状,尽快研究制定出台“边缘户”“边缘村”帮扶办法,构建低收入人口分级评价标准,转变农村资源分配模式,真正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

  三、支持乡村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是转变短平快思维,根据欠发达地区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及农户客观需求,明确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方向与规模,将重点产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农户、村集体对接,实现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二是支持脱贫地区创建一批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和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区。三是探索“电子商务+智能提货柜”等小农户与城市消费者直接对接的产销对接模式,大力推进“互联网+农业”。四是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兴农富农重要作用,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健全基层地理标志工作体系,加强农村农业地理标志保护,提升地理标志品质品牌。

  四、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素保障

  一是“人”尽其才。将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致富带头人培育、干部培训等政策制度,延伸推广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来,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二是“地”尽其用。延续脱贫攻坚用地优惠政策,完善和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推广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出台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细则、办法。三是“钱”尽其效。延续脱贫攻坚期间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金融信贷等政策,整合归并各类涉农资金,统筹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创新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封闭运行的统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贷款风险金制度,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作者:     责任编辑: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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