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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保障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1-02-28     来源:民进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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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机会窗口期。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具有老年、残疾和低收入三大特征,由于叠加多重致贫风险以及个体老龄化带来的天然抗风险能力不足,其脆弱性最强、扶持难度最大、陷入困难可能性最高。当前我国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的脱贫工作已取得较大成效,在当前贫困问题已由绝对贫困转向相对贫困的背景下,亟需将该群体作为托底保障的重点关注对象。

  当前,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现状不容乐观。一方面,我国老年残疾人口现存规模较大且可能再扩大,同时具有较高的困难风险。据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持证残疾人由2015年947.4万人增至2019年1514.9万人,占全国持证残疾人43.5%,同时2019年我国老年持证残疾人贫困发生率约6.4%,近三分之二(65.3%)的持证老年残疾人至少有一年处于贫困或贫困边缘状态,累积贫困发生率极高。另一方面,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存在地域、年龄、残疾类型和残疾等级、受教育程度的结构性差异。一是地域分布上超过九成身处农村;二是以中低龄老年人为主,70-79岁和60-69岁老年人占比分别为45.8%和35.9%;三是以肢体残疾和视力残疾为主;四是受教育程度较低,未上过学占比45.5%,高中及以上仅1.7%。

  老年残疾低收入群体保障存在以下困难:一是如何精准识别,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仍有很大一部分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处于生活困难状态,如何精准识别并将其纳入未来贫困治理,是亟需解决的首要问题。二是如何缩小城乡差距,绝大多数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身处农村,而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落后、医疗保障水平不高,农村养老保障与服务面临严峻挑战。三是如何实现稳定可持续脱贫,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虽脱贫成效显著,但仍存在较大比例贫困边缘人口,且更易在相对贫困状态中反复。四是如何开展风险管理,“残疾”与“贫困”都具有可预防性,尽早预防是降低成本的最佳手段,强调主动预防并进行风险评估与管理,是完善老年民生保障网的重要举措。

  为此,建议:

  一、加强对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的识别与认定,建立城乡统一的多元贫困标准和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库、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以及其他相关人口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促进数据库资源整合,同时补充相对贫困需要关注的各项维度指标,探索建立适应未来贫困治理需要的登记与管理系统。

  二、将贫困治理行动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连接,加强对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进一步提高对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的保障,强调对健康、长期照护等服务的需求,且在未来贫困治理行动和社会保障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应以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增加对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尤其是农村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的公共服务供给。

  三、将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纳入重点帮扶范围,提高帮扶标准和帮扶质量。一方面吸收借鉴脱贫攻坚时期对老年贫困、残疾贫困人口的有效帮扶措施,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帮扶对象纳入易陷入贫困风险的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另一方面除了要加强经济支持,同时还需加强健康(包括心理健康)、社会参与、能力建设等多维度的支持与帮扶,提升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

  四、转向全生命周期视角,加强早期残疾与困难风险预防。慢性病致残是老年人残疾的重要影响因素,推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加强老年人慢性病防治与管理,是老年人健康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预防老年残疾的重要手段。老年残疾低收入人群致贫因素多样,将政策关口前移,促进残疾人青中年时期的教育、就业等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做好老年时期贫困预防的准备,同时对已在老年时期的残疾人,应加强风险预防,减少进一步致贫可能。

作者:     责任编辑: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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