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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系统推进不可移动文物防灾减灾工作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1-02-28     来源:民进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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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拥有不可移动文物约76.7万处,不可移动文物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珍贵财富,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近年来,我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与此同时,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繁,古老的不可移动文物在严重的自然灾害面前显得尤为脆弱,2020年南方地区出现洪涝灾害,根据截至到7月的数据,南方11省区有5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因洪灾受损。不可移动文物防灾减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不可移动文物自身防灾抗灾能力弱。由于年代久远,受自然环境侵蚀和人为活动影响,不可移动文物易受到自然灾害破坏。此外,我国不可移动文物建筑多为木构架结构,防灾抗灾能力较弱,尤其是一些革命旧址,多为祠堂、民居建筑,建筑等级不高,更容易在自然灾害中受损。

  二是极端气候加大了不可移动文物防灾抗灾压力。大量不可移动文物分布在山区、河流、湖泊、沟谷区域,易受到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尤其在汛期,暴雨引发的江河洪水易造成跨河古代桥梁、沿河(湖)古建筑受淹、受冲、受淤,造成不可移动文物损毁。

  三是相关技术研究不足,人才队伍建设不够。目前不可移动文物防灾减灾工作尚未作为专项内容纳入地方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当中,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尚需系统的防灾理论和技术体系支撑。基层文物部门和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人员和物资装备保障不足,缺乏专业的文物抢险救灾力量,在重大灾害面前更显的力不从心。

  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完善不可移动文物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法规体系,提高不可移动文物灾害应急管理水平。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勘察设计规范标准体系,将不可移动文物防灾减灾作为文物保护规划、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的强制性内容,确保防灾减灾措施与修缮工作同步考虑、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各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文博单位把防灾减灾列为不可移动文物管护工作重点内容。增强基层文物管理部门防灾预警能力,完善不可移动文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及周边环境的灾害风险隐患的分析和预判,制定有针对性的防灾预案。健全不可移动文物灾情调查报告与统计制度,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灾害损毁统计工作,针对典型灾害事件及时开展灾情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各部门间的文物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好文物保护规划和防灾减灾工作。要树立预防性保护理念,加强不可移动文物日常养护和预防性保护工作,夯实防灾减灾工作基础。要建立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明确人员、加强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出现时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要加强应急资金、物资保障,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丰富保护资金构成。要加大保护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众介绍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灾害防范的基本知识,营造全社会协同参与保护的氛围。

  四是加强技术研究。依托国家重点研究计划,开展对不可移动文物灾害理论和应急技术的专项研究,形成系统的灾防理论体系。建立涵盖中央、省、市、县四级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综合数据库,开发不可移动文物灾害风险评估技术,实现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信息整合以及灾害风险的动态管理。开展对各类自然灾害综合影响的评价研究,研发不可移动文物抗震、防涝、防洪、防风专项防灾减灾技术。提高不可移动文物应急抢险技术水平,研究文物修复保护技术以及其周边环境的整治修复技术,开发实用的应急抢险技术。

  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利用重大科研项目、文物保护工程等提升不可移动文物科研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防灾减灾能力。健全不可移动文物防灾减灾应急培训和演练制度,定期组织专项演练和培训。编制实用的应急抢险技术操作指南、技术规程等,加大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使用单位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作者:     责任编辑: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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