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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1-02-28     来源:民进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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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教育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调研发现,基层(街道、社区)参与教育治理的效能不足。

  一是基层参与教育治理的定位不清、效果不佳。调研发现,学区划分、学校布局、社区幼儿园配套建设等高利害重大教育决策出台前,虽然会开展居民代表参与的基层协商,但仍然未能有效化解矛盾,由此引发的群体性社会事件时有发生。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协商效果不佳,更可能是地方决策部门没有意识到社区主要是“政策执行者”角色。

  二是基层参与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能力不足。尽管大部分街道和社区参与提供图书室、家庭教育、青少年心理咨询、社区矫正、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但受制于资金、场地、工作人员教育素养和能力的综合影响,只有较少街道社区能少量提供居民需求强烈的教育公共服务,如托育、课后托管、课外教育等,且质量较差、可持续性不强。

  三是基层对公益性力量参与教育治理引导不够。当教育类公益组织驻区开展活动时,街道社区的积极主动服务、对接意识还很不够。在公共财政投入有限、稀缺的情况下,如何引导好社区内外的教育公益力量,是考核和提升基层参与教育治理水平的重大课题。

  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和教育治理新格局,需要进一步廓清基层参与教育治理的功能定位,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和教育公共服务供给路径,切实发挥其贴近群众、服务精准的优势。

  一、下移政策执行重心,准确定位基层的教育治理角色

  基层是承载教育公共服务,实现教育良性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服务供给的针对性、有效性直接影响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可在终身学习型社会建设、教育强国建设的顶层框架下,科学确定学校、家庭、社区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的权责边界,系统定位基层的教育治理主体功能,如视基层为实施各类规划、行动计划的重要主体,将部分教育公共服务的对接、生产职能下沉到街道、乡镇、社区;关注和梳理民政等部门关于儿童成长发展的政策创新和社区建设项目,将其协同、整合进教育系统的工作安排中。加大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群众高度关切的重大教育决策信息时,要把握好具体的时点和时长。夯实基层协商的政策宣传、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功能,在每年的二三月、六七月集中开展基层舆情监测与分析,作为重大教育决策的参考。

  二、抓住基层干部和意见领袖关键群体,提高基层落实教育工作力度

  调研发现,街道/乡镇日常对接的职能部门最多时达80多个,基层的教育声音实在太微弱,亟需抓住基层干部特别是街乡党支部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社区意见领袖等关键群体,引导其重视教育工作。家庭教育、早教、学前、托育、课后托管、课业辅导等教育需求不仅非常强烈,也适合以社区为载体供给,可纳入社会常态化参与教育治理的实施机制和路径设计。总结北京市“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模式的制度特点和适用范围,探索乡镇、街区牵头,联合多部门,鼓励支持基层干部解决学校教育面临的社会支持不足难题。

  三、引导好社区内外公益力量,创新基层参与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一是帮助教育类社会组织获得注册登记备案的许可。鼓励登记类、备案类的社区内家长互助组织、退休人员志愿者联盟,社区外教育类公益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教育公益服务。二是加强政策引导。引导社会组织在家庭教育、体育、美育、劳育、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场馆教育等教育薄弱领域和方面重点开展活动。三是加强政策、经费支持,针对社会组织人员开展教育专业能力培训。购买社会组织面向留守、单亲家庭、问题家庭儿童青少年等教育处境不利群体的教育服务。

作者:     责任编辑: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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