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村寨特色风貌保护的建议
少数民族村寨在产业结构、民居式样、建筑结构、装饰风貌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集中体现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特点,保留着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基因。在福建宁德、南平、龙岩等地调研中发现,少数民族村特色风貌保护存在以下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特色风貌保护与乡村振兴协同程度不足。部分少数民族村寨地处偏远,虽然特色风貌突出,但数量较少,难以达到系统开发要求,传统风貌保护与乡村发展脱节明显。部分古建筑和自然景观被人为破坏。不少传统文化、民俗、技艺等存在灭失风险。在特色风貌保护、修缮、传承等方面的技术人才短缺问题比较突出。
二是特色风貌保护意识不够普及、主动性脆弱。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对于私用性质且具备文物价值的古民居建筑,缺乏规范村民行为的依据,引导劝说效果不理想。出现村民用地利益纠纷时,村民往往以自身利益为考量,大拆大建,破坏特色风貌。
三是特色风貌保护资金渠道有限、较难保障。特色风貌保护主要依靠政府资金,而引进社会资金较为困难。企业参与开发利用时,更为注重效益,关注投入与回报。靠帮扶、捐赠、捐建等募集资金较为有限。尤其是在日常保护、设计、修缮等方面资金短缺问题突出。为此,建议:
一是推动特色风貌保护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统筹整合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收入,专门用于少数民族村寨特色风貌保护,并且分年度稳步提高资金比例。将少数民族村寨特色风貌保护纳入文化遗产范畴,并入区域发展规划进行统筹保护。优化财政拨款的使用结构,争取古建筑、古遗址、自然景观等项目专项资金支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特色风貌保护意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画报、广播、网络直播等途径提高群众对乡村特色风貌的认知度。组织乡镇、村干部进行特色风貌考究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等方面培训,进入提高乡村整体保护意识,营造全民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构建特色风貌保护人才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市政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及人文生态景观相关单位的专业力量,组建一支专业技术指导服务队伍,做好项目申请、规划设计、实施指导等工作,解决技术性难题,保障乡村特色风貌在保护、修缮、维护方面的顺利进行。加强提高乡村人才培养储备工作,组织培养一批,传统工艺的传承人。对面临失传的目前又没条件继承的传统手艺应组织人员进行编籍成册,提高保护修缮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作者系民进福建省委会经济委会副主任、福建省六一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彩虹;民进会员、菁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飞;民进会员、福建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屈峰;民进会员、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副教授李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