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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贤华:健全党外干部参政履职评价机制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

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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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外干部参政履职主要指党外干部以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身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等职能职责。党外干部参政履职的能力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多党合作要有新气象,思想共识要有新高度,履职尽责要有新作为,参政党要有新面貌。”在国家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健全党外干部参政履职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党外干部参政履职积极性,实现多党合作新气象、思想共识新高度、履职尽责新作为、参政党新面貌的政治目标,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更好地服务推进新型政党制度建设,是统一战线当前亟需探索实践的重要课题。

  一、健全党外干部参政履职评价机制是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2021年6月发布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是新型政党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我国政治格局稳定的重要制度保证,是我们党和我们国家的制度优势和特点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推动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日益巩固和发展,在维护我国政局稳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我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健全党外干部参政履职评价机制,其实质意义是按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目标和战略布局,研究制定党外干部管理考核制度规定,充分调动党外干部参政履职积极性,使多党合作的制度框架体系更加完善、更加健全,使新型政党制度的潜能更加充分激发,使其独特优势魅力更加充分彰显。

  二、健全党外干部参政履职评价机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总结党领导人民在国家治理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明确了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强调:“中国共产党要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民主党派也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希望各民主党派努力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民主党派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而健全党外干部参政履职评价机制,这本身就是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重要制度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三、健全党外干部参政履职评价机制是建设高素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对建设高素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提出要求:支持民主党派围绕中共中央的中心工作,着力提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能力,建设履职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2020年12月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指出:“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在多党合作的政治制度安排下,中国共产党始终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处于参政地位是参政党,发挥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作用。多党合作既要中国共产党发挥执政党作用,又要民主党派发挥参政党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做到“履职有力”,民主党派要真正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共同奋斗,健全党外干部参政履职评价机制是基础。加强党外干部参政履职评价机制建设,是客观评价党外干部、提升党外干部参政履职素质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素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必然要求。

  四、健全党外干部参政履职评价机制是科学管理考核选拔党外干部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民主程度的进步,党外干部的民主意识和参政热情不断提高,要求加强法治,加强选人用人规范化建设的呼声越来越高,希望为他们的成长提供一个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良性竞争的社会环境和制度条件。中共中央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要求支持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机制,严格制度执行,严肃考评考核,强化激励约束。民主党派成员参与党派工作,所在单位要给予积极支持,履职成果要纳入考评考核。中共中央大力加强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指出无党派人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力量,对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给予必要工作支持,重要成果应计入工作成绩,纳入单位考评考核,所提意见和建议采纳办理情况,及时反馈所在单位和本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综合评价,坚持日常评价与定期评价、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提升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因此,健全党外干部参政履职评价机制,客观评价党外干部参政履职成效,既是加强党外干部管理考核的必然要求,也是从中发现优秀党外干部,推荐选拔任用党外干部的科学依据。

  (作者系重庆市民进文化专委会副主任、市民进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市政协理论研究会会员、民进重庆市荣昌区委员会委员、区政协常委、区文联主席。)

作者:     责任编辑:谷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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