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简史(1945—2007)
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初步发展,我国的人民民主政权得到了加强和巩固。中共中央认为,解决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在农村和城市开始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已经成为必要并有现实可能,于是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
1953年6月,中共中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提出,为全国人民继续奋斗指明了方向。
总路线公布后,民进总部立即向各地发出《关于加强学习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通知》,指出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过渡时期总路线,是民进各级组织和全体会员当前最伟大的政治任务,学习总路线的过程,就是思想改造的过程,也就是贯彻总路线、实行社会主义革命的过程,对广大会员来说,还具有特别迫切的重大的实践意义。民进总部成立了学习委员会,指导中央委员会成员和机关干部进行学习,各地分会认真贯彻总部指示,相继举办各种报告会、座谈会,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热潮。
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我国开展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1953年初,周恩来总理在政协一届四次会议上指出:今年是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动员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集中力量,克服困难,为完成和超额完成1953年度的建设计划而奋斗,是我们贯穿全年的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这标志党和国家已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加速国家经济发展上来。
1953年6月15日,民进举行第三届中央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马叙伦在会上作了《积极参加国家建设为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而努力》的报告。他指出,民进当前最中心的政治任务就是动员会员和所联系的群众积极参加国家建设。他要求广大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出色完成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对国家建设做出贡献,同时提出民进参加国家建设“主要是参加国家文教建设工作,而其中以中小学的工作为重点。”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认真响应总部号召,努力工作,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文教建设工作。1954年5月、7月,民进总部两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分会和基层组织协助党和行政在中小学教育中贯彻劳动教育的方针,全面执行新中国的教育路线。
1954年,国家发行经济建设公债。民进总部发出通知,要求全会从贯彻执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高度,踊跃认购公债,支援国家建设。广大会员热烈响应,积极认购。上海、广州、杭州、北京、天津、沈阳等地方组织都超额完成了任务。
随着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治、政权建设,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1954年9月15日至28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经过全国普选,民进有16人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他们是马叙伦、王绍鏊、许广平、周建人、徐伯昕、林汉达、车向忱、杨东莼、吴若安、雷洁琼、赵朴初、严景耀、许崇清、冯宾符、杨石先、陆渊雷。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了全国人民的根本意志和共同愿望,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的大团结。
大会制定并一致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我国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历史道路,规定了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根本方针和具体步骤。
会议期间,毛泽东、周恩来同各民主党派领导人进行了充分协商,恳切地征求意见,广泛地发扬民主,提出了国家领导人选的名单。大会确定了新的国家领导机构,选举毛泽东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同志为副主席、刘少奇同志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民进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一员,继续参加了国家政权的工作,马叙伦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并继任国家高等教育部部长;王绍鏊出任全国人大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财政部副部长。10月,周建人被任命为高等教育部副部长。还有不少民进同志参加了地方政权和政府的工作,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努力工作,为国家的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国家政权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加强与巩固积极奉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结束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由《共同纲领》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过渡状态,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任务和作用随之发生了变化。1954年12月21日至25日,人民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参加会议的政协委员559人,民进马叙伦、王绍鏊、葛志成、柯灵等18位全国政协委员出席会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的规定,大会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明确指出:人民政协作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仍然需要存在。《章程》并制定了参加人民政协各单位和个人必须共同遵守的七条准则,毛泽东主席将它归纳为五大任务:1.协商国际问题;2.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名单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组织组成人员的人选进行协商;3.协助国家机关,推动社会力量,解决社会生活中各阶级间相互关系问题,并联系人民群众,向国家有关机关反映群众的意见和提出建议;4.协商和处理政协内部和党派团体之间的合作问题;5.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努力进行思想改造。
会议推选毛泽东同志为政协名誉主席,选举周恩来同志为政协主席,民进领导人马叙伦、周建人、许广平、车向忱当选为政协常委。一届全国人大和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的胜利召开,标志了我国人民民主制度和国家领导体制已更加完备,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更加巩固和发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同时存在,职能各异,相辅相成,形成了中国人民民主制度的一大特色。
民进对两个大会的召开非常重视。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之前,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民进总部立即发出通知,要求各分会动员和组织全体会员及所联系群众认真参加宪法草案的学习、讨论和宣传,对宪法草案积极发表意见,务使大家充分认识制定宪法的伟大意义,体会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充分认识我国宪法草案的特点和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的优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民进中央主席马叙伦以及王绍鏊、许广平等领导带头学习,在《民进》会刊发表文章,对宪法草案表示拥护。各地方组织集中了两个月的时间组织干部和会员学习讨论,并将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
人大会议闭幕后,民进总部发出《关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各项文件的通知》,要求全体会员认真理解宪法所规定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各项任务,并结合民进实际,进一步发挥本会在过渡时期应起的作用。
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结束后,民进总部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组织和会员认真学习和贯彻大会精神,特别要认真学习政协《章程》。通知指出;政协章程总纲中规定的七条准则亦即毛泽东主席归纳的人民政协的五大任务,“是我们各级组织和全体会员今后的行动纲领”,全会要以此来“切实检查和改进我们的工作”,通知要求各级组织和会员要在新的形势下增强自己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那种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召开,宪法已经颁布,政协可有可无,统一战线的基础已经缩小,统一战线的工作可以放弃或削弱的看法是错误的,有害的,那种现在还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政权或半政权性质的组织的看法也是错误的,有害的,都必须加以批判。”
为帮助会员学习领会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章程规定的各项任务,马叙伦在会刊上发表了《民主党派的历史任务》的重要文章,称赞政协章程使“今后民主党派的工作更有了明确的依据”,他在分析了我国过渡时期的形势和统一战线的变化后指出:“今后民主党派应当着重加强思想教育工作,首先团结、教育、改造自己的成员,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他们的情况,再扩大到团结、教育、改造所联系的群众,愈广泛愈好,使大家都能得到改造,使每一个愿意改造的人都能经过改造,一道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享受社会主义社会的幸福。这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历史任务之一,也是民主党派今后应着重去做的重要工作。”马叙伦主席提出把对成员的思想教育作为民主党派的重要任务,体现了时代的要求,《光明日报》全文转载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不但在民进,也在兄弟党派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后来广大党派成员积极开展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改造活动,在思想上顺利过好从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转变这一关起到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