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简史(1945—2007)
改革开放以来,我会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认真贯彻1979年邓小平提出的民主党派“要关心国家大事,热心社会主义,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各方面的工作勇敢地、负责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和批评,做我们党的诤友,共同把国家的事情办好”的要求,一直把积极参政议政、对国家大事献计献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加以实践。中共中央《意见》的制定和实施,对民主党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民进中央及时作出部署,制定措施,指导各级组织认真学习宣传《意见》,鼓励和推动各级组织和会员踊跃参加参政议政的实践,在实践中履行参政党职能,积极发挥作用。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按照《意见》精神,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方面开展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参加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人事安排的协商
中国共产党就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民进作为参政党,积极参加了与共产党的政治协商,对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和重要人事安排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多次邀请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举行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1)【(1)据新华社1995年3月报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或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达150余次,其中1989年6月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就达82次。】民进领导人应邀参加了其中的大部分会议,对党和国家的重大问题,如中共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共中央全会的文件、中共主要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工作报告、中央重大决策、重要法律法规、国家领导人选和全国人大及全国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方案等等,都参与了协商讨论,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民进领导人本着“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精神,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反映情况,提出积极的建议,表现出参政党的政治热情和政治责任感。
1992年10月,民进领导人应中共中央的邀请,作为贵宾列席了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开幕式。
作为参政党,民进还经常应邀参加重要的国事和外事活动。雷洁琼、赵朴初、陈舜礼、葛志成、楚庄、叶至善、梅向明、陈难先等先后以民进领导人的身份,参加国家主席接见外国国家元首的活动。
中共中央制定《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1987年中共十三大的报告,1988年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等等,这些重大决策作出之前,民进都通过情况通报会了解情况,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重视和好评。尤其《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民进领导人提出了不少重要的建议和意见,被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吸收采纳。
1989年6月28日,中共中央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通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情况,并听取大家关于社会各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意见。江泽民、李鹏、乔石、姚依林、宋平、李瑞环等出席。雷洁琼出席座谈会并发言表示,坚决拥护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的重大决定和中共中央新的领导核心,赞同以严格执行政策、严格依法办事的精神进一步稳定全国局势的决策。她并代表民进说,我们民进将紧密团结在中共中央周围,为实现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奋斗。
同年,民进领导人参加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这一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多次发表意见,其中很多意见被中共中央吸收采纳。
1990年《意见》实施后,中共中央与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民进领导人先后对历次全国人大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共中央的有关决议、国务院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八五”计划纲要、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共十四大报告以及重要人事安排等关系国家大局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方针政策,都参与了政治协商,发表了意见。
民进还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讨论的基础上,经常就一些事关全局、自己又熟悉的工作如教育、文化、出版、科技、医卫、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可操作的建议,作为参政议政的一项重要工作。
1989年3月初,民进中央发动各地组织对《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并组织人员深入江西、北京、天津进行实地调查,在此基础上向中共中央提交了《关于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加强基础教育的几点建议》。3月29日,中共中央复函民进中央,称赞民进对推进教育工作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复函说:
民进中央:
《关于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加强基础教育的几点建议》收阅。《建议》对教育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中共中央不久将召开会议讨论教育问题,《建议》中的一些重要意见在拟议的文件中将予以吸收、采纳;有些意见将转请国务院责成国家教委在贯彻《义务教育法》中认真研究,我们真诚欢迎民进及其他民主党派和一切关心教育的人士同我们一道把教育工作做好。希望各民主党派继续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共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维护我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搞好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而努力。
此致
敬礼
中共中央书记处
1989年3月29日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在显著的位置报道了关于民进提交建议和中共中央复函的消息。
1990年12月,民进中央向中共中央书记处送交了《民进中央关于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建议》。中共中央书记处及时将《建议》报送中央领导同志,并转国家教委认真研究。中共中央办公厅1991年4月给民进中央复函中说:“教委认为这个《建议》十分重要,所述各项内容均属当前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中应该加强和解决的重要问题,并已充分吸收,体现于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的文件、报告之中。感谢你们对我国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1992年3月,民进中央就全面贯彻九年制义务教育、依法执行《义务教育法》问题,向国务院送交了《关于依法治教,大力推进义务教育的几点建议》。国家教委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于8月给民进中央复函说:“《建议》中所提的问题十分重要,国务院已责成我委结合实施义务教育工作实际进行研究。贵会所提出的各项建议,我委在起草《中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的纲要》时都已重视研究吸收。”
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发挥作用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1988年3月—1993年3月),民进有42人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其中3人担任全国人大常委,雷洁琼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有1057人担任省以下各级人大代表,其中有4人担任省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各级人大代表的民进会员,在人大中以人民代表的身份,依照《宪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发挥立法与执法检查的作用。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民进成员运用各自在教育、文化等领域的优势,在人大常委会制定《教师法》《著作权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时,认真审议,积极发表意见,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雷洁琼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参加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两个重要法案的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定稿的全过程,并发表过重要意见,提出了许多建议,对这两个法案的诞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1991年,全国人大组织对《义务教育法》实施五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陈舜礼、楚庄分别带队赴外地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向人大常委会写出书面汇报。民进中央还选派在京的特级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随同全国人大检查组参加执法检查。
参加视察考察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各级人大代表都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种视察、考察活动。在视察、考察活动中,民进成员特别重视对精神文明建设、尊师重教、科教兴农、德育教育等问题的调查,并在人大有关会议上,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不少意见建议被吸收采纳。
提出议案,反映选民意见。担任北京市人大代表的民进成员在1991年的市人大会议上,提出了优化中小学教学环境的议案,引起了市人大和市政府的重视。其他地方的人大代表,也曾就当地的教育事业、教师权益、文化市场、文物保护等问题,在人大会议上反映民意,提出议案,履行了人民代表的职责。
参与国际友好交往,为增进与各国人民的友谊、维护世界和平作出贡献。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职务的民进成员经常参加人大组织的国际友好交往活动。雷洁琼、陈舜礼、楚庄、许嘉璐曾多次率团或随全国人大代表团出国访问,先后访问过欧洲、南亚洲、拉丁美洲、大洋洲的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担任人大代表的民主党派成员参加重要外事活动和国际友好交往,不仅凸显了我国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而且扩大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党制度在国际上的影响,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1992年7月11日,雷洁琼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身份陪同国家主席江泽民会见布隆迪总统,她应江主席之邀,向客人介绍中国民主党派的情况,宣传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产生了很好的国际影响。
参与政府工作发挥作用
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民进成员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
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国家和政府的领导职务,是实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些民进会员在政府领导岗位上,严格遵守政纪法纪,勤勤恳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成绩,表现了民主党派成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张怀西(1)【(1)1993年张怀西当选为江苏省副省长。】1987年至1988年任江苏省无锡市教育局副局长,无锡市政府副秘书长。1988年以来担任无锡市副市长,期间主持成立“市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义务教育提前达标,教育布局结构合理,市财政投入逐年增加,教职工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潘贵玉(2)【(2)1993年潘贵玉当选为湖南省副省长。】1983年至1991年,历任长沙市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1年以来任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任职期间重视解决企事业单位所办职工子弟学校普遍存在的管理不善、教学质量低下、办学效益差的问题,并主持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使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天津、北京、上海、浙江、辽宁、陕西、安徽、黑龙江等地担任政府实职的同志也都在各自的岗位上作出了显著的成绩,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
参加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会议,参与制定方针政策,是民主党派参与政府工作的重要形式。民进领导人多次应邀参加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参与有关治理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的整顿并参与对三峡工程、教育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社会治安等重大工作的讨论和决策。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与协商,是民主党派反映情况提供建议的一条重要渠道。多年来民进与国家教委建立起经常的联系,国家教委每年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也都邀请民进参加。许多重大问题如义务教育法的制定与实施、《教师法》的起草、农村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民进都参与了讨论研究,并提供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民进与文化部、广电部、新闻出版署等也都保持着联系和沟通。文化部特邀民进领导人参加了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文化市场工作会议。1992年3月,民进与新闻出版署就民主党派如何在新闻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作用等问题举行了对口座谈。
在人民政协中发挥作用
人民政协是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
七届全国政协期间(1988年3月—1993年3月),民进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有75人,其中常委12人, 赵朴初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担任省级以下各级政协委员的有3300余人,其中15人担任省级政协副主席。担任各级政协委员的民进同志,在人民政协的各项活动中,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在1990年以后的历次全国政协会议上,民进都以党派的名义在会上作大会发言。每次发言都是民进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过认真讨论、论证后提出的,集中体现了民进参政议政的热情和水平,在大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政协提案是民主党派及其成员参政议政的又一重要手段。民进历来十分重视此项工作,鼓励担任各级政协委员的同志认真做好政协提案。
中共中央《意见》公布后,民进中央向各地发出通知,要求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同志,在人大政协开会之前,要事先进行调查研究,搜集有关材料,预作提案、发言的准备,许多地方组织也先后发出通知,要求政协委员深入调查研究,做好提案工作。北京等地民进组织还向所属广大会员发出信函,征集参政议政的建议、提案。这些活动为民进的政协委员们更好地参政议政提供了帮助,使参政议政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在历年的全国政协会议期间,民进政协委员的提案(包括个人大会发言)都在百篇左右,内容涉及经济、教育、文化、出版、科技、社会治安等多方面多领域。
在1991年全国政协首次召开的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大会上,民进有4项提案获优秀提案奖,获奖者33人。北京市委会在市政协会上的提案,多年来一直以质量高、内容好而获得会议好评,许多提案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予以采纳。1992年,北京市政协在民进北京市委会召开了提案办复现场会,北京市委会介绍了他们的经验,使其他界别的委员受到启发。
上海市委会在1991年市政协会议上提出增加教师住宅建设资金的提案,因提案有理有据,市政府在全市削减投资的情况下,毅然加以采纳,在全市引起很大反响。上海市委员会在1992年又有4个提案被评为市政协优秀提案。
辽宁省委会在1992年省政协会议上就省农、科、教统筹工作组问题提出提案,引起省政府重视,很快予以采纳。
广东省委会1992年在省政协会上作了《广东高等教育亟待扶持》的发言,建议省有关部门解决高校的科研经费,稳定高校教师队伍,发言获得广泛好评。会后,省政府决定增拨经费充实高校自然科学基金,同时大幅度提高教师的医疗福利费。这个发言后来还被登到供中共中央领导阅读的有关刊物上。
担任各级政协委员的民进会员踊跃参加政协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他们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然后向政协或通过政协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全国政协委员葛志成、方明、梅向明等在参加政协组织的对部分城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吕梁地区农村教育、江苏和福建两省“纠风”情况的视察活动后,分别向政协提交了相应的报告建议,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民进的政协委员还积极参加人民外交活动,赵朴初、葛志成、叶至善、陈难先等委员分别出访了日本、朝鲜、印尼、罗马尼亚、印度等国。民进参加外交活动,为增进中国人民与友好国家人民的友谊作出了贡献。
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也是参政党的一个重要职责。民进在积极参政议政的同时,认真实行民主监督,较好地履行了参政党的职责,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舆论监督是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1992年,全国许多地方出现拖欠教师工资现象,严重干扰了教师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雷洁琼在一次公开场合,表达了对此现象的关注,并对这些地方政府的工作提出了意见,《人民日报》登载了雷洁琼的讲话,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
民主党派成员受聘担任政府特约监督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是实行民主监督的一个新途径。自1989年国家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始邀聘民主党派成员担任特约工作以来,许多民进会员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参加这一工作,担任了中央和地方各级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特约党风检查员、物价监督员等。这些同志以严明的纪律、公正的立场接受举报,转交有关材料,接待来访,对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并参加政府监察、审计、工商、财政等部门组织的重大案件的调查,直接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责。
担任北京市特约监察员的民进成员,在工作中重视群众举报,深入调查取证,严明公正,依法办事,查实和纠处了多起案件,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民主党派成员担任特约监察工作,既是民主党派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重要途径,是对国家、政府工作的直接监督,同时也有助于他们了解实际情况,是民主党派培养参政人员,提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水平的有效手段。
此外,民进还有数十位会员参加清理整顿公司、反腐败检查组、巡视组的活动,参加每年一次的全国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他们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这些活动体现了民主党派的监督职能,同时也加强了检查组的权威性。民进“特约四员”的工作,受到社会上越来越多群众的信任和欢迎。
社会服务工作继续发展
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民进一如既往地坚持做好面向社会服务的工作。
1989年4月,民进中央设立了社会服务部,该部是我会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重要机构。
1989年以来,按照中央智力支边扶贫协调小组的统一安排,我会各级组织纷纷组织专家学者和科技人员,深入到13个边远省份的40多个贫困地区开展智力支边和扶贫工作,社会服务和海外联谊工作做出了不少成绩,涌现出不少先进典型。
1990年5月,民进中央参加由国家科委牵头组织的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联合推动星火计划、科技扶贫”实验工作,民进中央承担了贵州省黔西南州实验区的芭蕉芋综合开发项目的论证工作。1990年,四川省委会被国家和省民委授予“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的称号。1991年10月,国家科委主办的“七五”全国星火计划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表彰了1769名星火功臣和329个先进集体,在这个表彰大会上,民进中央得到了国家科委的高度评价。1992年10月,民进中央开展了评选表彰办学先进集体的活动,有20所学校荣获“民进全国办学先进集体”的称号,17所学校受到“办学育人成果显著”的表彰。
1991年,南京市委会副主委吕鸣亚成功引进台资,在南京成立农副业开发有限公司,为南京市建设“菜篮子工程”出了力。他还利用赴港探亲的机会,积极向亲友和学生宣传国内建设和发展的大好形势,鼓励他们到内地投资经商,成功地为天津、南京、深圳等地引进资金,支持了当地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