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简史(1945—2007)
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背景
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对民主党派自身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在新形势下加强自身建设给予了热情的支持和帮助。周恩来总理在全国第一次统战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民主党派可以发展,也有发展前途”的意见,①不久他又代表中共中央正式向各民主党派提出了发展成员的建议。②
新中国建立后不久,中央统战部就着手指导并协助民主党派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其中包括帮助各民主党派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或中央会议,总结历史经验,确立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政治纲领和组织方针;明确民主党派的指导思想;帮助各党派协商确定各自分工活动的主要范围和重点;帮助民主党派发展成员,推动帮助党派成员进行学习改造等。这些工作对于推动各民主党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前进起了积极的作用。
民进积极顺应形势的需要,加强了自身的组织发展工作。1950年4月民进召开一代大会时,全会会员总数仅150人左右,这样的组织规模与所肩负的历史任务是不相适应的。
1950年11月21日至12月1日,民进总部召开第三届中央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组织发展问题。会议作出了《关于发展与巩固组织的决议》,指出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民进担负了艰巨而伟大的历史使命,为了实现这一任务,“必须以适当的发展组织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决议》确定,民进要在原有的进步团结的基础上,掌握有重点、有条件、发展与巩固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质量并重、稳步前进的方针发展组织,发展对象为进步的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及工商界人士(着重有知识分子成分的工商业者),重点是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工作者。同时提出发展对象“必须是拥护《共同纲领》、愿为其实现而奋斗,在现阶段中并须积极参加‘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运动,为贯彻此政策而奋斗。”
1951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讨论三大运动中的统战工作问题和帮助民主党派发展组织问题。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问题,会议认为,目前民主党派的组织人数同他们的政治地位是很不相称的,共产党要帮助民主党派发展。经过与会者的认真分析和深入探讨,会议拟定了《1951年协助各民主党派发展党员的建议》。《建议》要求各级党委积极协助各民主党派在今年内完成发展党员一至二倍的任务。在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方针上,建议:“主要应该在大、中城市和省会就现有基础加以发展,使之具备相当规模,而不要采取分散力量,到处搭架子的办法。”“吸收党员的政治条件,必须是拥护《共同纲领》并愿为其实现而奋斗者。”
1951年8月,民进第三届中央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出了《关于建立基层组织,加强组织教育,进一步发展组织的决议》,确定全会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大中城市发展组织和建立新的分会,建立基层组织,并强调要以中小学教师为本会的主要发展对象。决议还提出:各级组织还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充实组织教育,提高会员的政治水平,增强组织的战斗能力。
1952年6月6日至23日,中共中央召开了第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讨论民族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的工作问题。会议认为,对民主党派,是要他们确立“接受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的思想,而不是要求他们具有工人阶级的立场和思想。对于他们成员中一部分从事文教、科技等方面工作的知识分子,应要求他们学习马列主义理论,逐步具备工人阶级的立场和思想。民主党派发展成员,应以其所联系阶级、阶层的中上层代表人物为主要对象。
民进以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稳步推进组织发展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组织发展工作取得了相当的成绩。截至1952年8月,会员总数达1000余人,杭州、天津、南宁、沈阳以及苏南的一些城市先后成立了地方分会筹委会或筹备小组;各地组织加强了对会员的思想教育,健全了组织生活和学习制度,增强了组织的活力。
8月4日至14日,总部在北京召开全国组织宣教工作汇报会议,对《关于发展组织工作的指示》《关于建立新分会组织的补充指示》《关于补充〈建立基层组织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了讨论,这三个文件在8月15日召开的民进三届56次常务理事会议上通过,成为后来一个阶段发展组织的重要依据。
到1956年8月民进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前,全会人数已经达到2800余人,会员中中小学教职员占65.1%,高等院校(包括高等师范学校)教职员占8.5%,教育行政工作者占4%;文化出版工作者占7.3%,医卫科技及其他方面的知识分子为16.9%;全国共有上海、北京、广州、杭州、天津、沈阳6个分会和广西、陕西、武汉、南京、旅大、抚顺、苏州等7个分会筹委会,300多个基层支会(小组),已初具全国性规模。
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56年8月11日至23日,中国民主促进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这次大会是在国家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社会主义建设新高潮即将到来之际,在中共中央重视知识分子工作、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以后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16名,列席56人,来自全国21个大中城市。大会主要议程是:检查和总结过去六年的工作,在深刻认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基础上,确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修订会的章程,选举新的中央领导机构。
这次大会得到了中共中央和国家政府的热情关怀和支持。会议期间,国家副主席朱德、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接见了全体与会代表并一起合影留念。陈毅副总理应邀亲莅大会向代表们作了贯彻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以及国际形势的报告,中共中央统战部为代表们举行了招待宴会;国家教育部副部长董纯才到会向大会作了中小学教育工作和师范教育问题的报告。代表们还聆听了周恩来总理的报告录音。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使全体与会代表受到极大鼓舞。
马叙伦致大会开幕词。他要求与会代表认真深入学习讨论,统一认识,将会议开成向社会主义进军的动员大会、誓师大会。
周建人代表第三届中央理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他全面回顾了六年来全会所进行的各项工作,肯定了各级组织在推动会员参加各项政治运动、做好本职工作、在学习和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为社会主义事业奋斗以及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工作中还存在“领导落后于群众,工作落后于实际”的不足。报告在分析了形势后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具体任务。周建人说:事实证明,民进一大所提出的“紧密地与共产党亲密合作,接受共产党的政策领导与思想领导,应该是我们固定不移的永久不变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今后各级组织和全体会员必须毫不迟疑地继续贯彻这个根本方针。
关于今后民进的具体工作,周建人重申了2月中央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所确定的“一切为了社会主义,更多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一根本任务,同时结合形势,提出应着重做好五方面的工作:l.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对要求进步而政治上开展较慢的人进行工作;2.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加强团结;3.积极代表会员和所联系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正当利益;4.提高觉悟,贡献力量,为社会主义服务;5.积极发展组织,做好基层组织工作。
大会批准了第三届中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并通过决议,指出:“在社会主义革命高潮鼓舞下,在调动一切力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号召下,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指导下,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成部分之一的中国民主促进会,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应该积极负起责任,为完成报告中所提出的五项任务而奋斗。”
王绍鏊在会上作了关于修改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的说明。他说自民进一大对会章进行修改后,由于客观形势的变化和组织自身的发展,章程中的有关表述和规定,已不适应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有必要进行修改。新章程在以下几处较原有章程作了修改补充:
一、明确规定中国民主促进会“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总纲为纲领”,过去的表述为“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纲领”;
二、明确规定中国民主促进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一个民主党派”,原章程为:民进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增加了体现民进特点的基本任务的表述:民进要“团结教育从事文化教育工作和其他方面的知识分子,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他们的正当利益”;
四、增加了必须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提出的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规定;五、增加了有关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制以及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方法加强组织团结,充分发挥组织力量的规定。
大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
5月23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四届中央委员会。③新一届中央委员会由62名中央委员和28名候补中央委员组成。
在四届一中全会上,选举产生了由15人组成的中央常务委员会,选举马叙伦为民进中央主席,王绍鏊、周建人、许广平、车向忱、林汉达为副主席。
在民进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们对中小学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规划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经大会综合整理后向中央有关部门送交了《关于中小学教育的问题和建议》。大会结束后不久,民进中央就收到了中共中央统战部转来的国家教育部的复函,对代表所提的问题和建议作了详尽的答复。
民进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高潮的重要时刻召开的,大会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为指导,确定了继续坚持与共产党紧密合作,接受共产党政策领导与思想领导这一方针,规定了民进的根本任务是调动一切力量为社会主义服务,并提出了五项具体工作,为民进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通过的新会章,从组织上纪律上为实现工作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证。
①《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档案出版社,1988年5月,第30页。
②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4月,第697页。
③民进一大选出的中央领导机构称中央理事会,其办公机关称总部;民进二大之后中央领导机构称中央委员会,总部改称中央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