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简史(1945—2007)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统一战线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这样的形势下,民进全体成员欢欣鼓舞、精神振奋,贯彻落实民进四大精神,从会中央到各地方组织的各项工作都出现了新的局面。
1979年6月和10月,邓小平就新时期统一战线问题发表了两次重要讲话,对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形势任务作了全面科学的分析,对新时期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作了深刻明确的阐述。
邓小平特别强调了我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问题,他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他指出:“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各项事业中,由于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的地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工作做得好坏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同时,由于我们党的执政党的地位,我们的一些同志很容易沾染上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的习气。因此,对于我们党来说,更加需要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监督,以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为此他诚恳希望各民主党派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国家大事,热心社会主义事业,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各方面的工作,勇敢地、负责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和批评,做我们党的诤友,共同地把国家的事情办好。”邓小平的这两次重要讲话,深刻阐发了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形势和特点,提出了统一战线新的历史任务,是指导新时期统一战线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民主党派开展工作的行动指南。
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两个重要讲话的精神,民进四大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方针,即全会的工作必须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同时要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作出贡献,并在社会实践中进行思想改造。
民进四大制定的这一方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它明确提出了要调动成员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体现了民进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和把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一部分、充分发挥其主人翁作用的指导思想;方针提出要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则表现了民进要肩负起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双重任务;方针规定要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出力,这表示民进要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中积极参与国家政治,发挥民主监督、政治协商的积极作用;方针强调广大会员要在社会实践中进行思想改造,则表明民进作为一个广泛的政治联盟对自己成员在政治素质和自身修养方面的严格要求。
这个方针充分体现了民进对自己在新时期性质、地位和作用的正确理解,它的制定不仅拓宽了民进新的工作领域,而且由于彻底摆脱了“左”的错误,使广大成员在政治上感受到温暖和鼓舞,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大家的社会主义积极性。